(16)严禁正常操作时使用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停车,以防安全装置失灵或精度过低时造成事故。
(17)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联合起吊物品时,要有正确起吊方案,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起吊方案,并注意配合;各台起重机的负荷分配应合理,每台起重机的负荷应不超过额定负荷的80%。
(18)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各部位的压力值应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19)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可以拒绝执行,但对于停止信号,不管是谁发出,任何情况下都应执行。
(20)主、副卷扬不得同时工作。
五、安全技术规程
5.1汽车起重机的使用要点
(1)行驶前必须遵守与汽车有关的操作规程及交通规则。将起重臂放在支架上,吊钩用专用钢丝绳挂住。将车架尾部的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两支座内(使撑杆稍微受力即可),并用锁架螺母锁定,以改善转台行驶时的受力情况。将锁式制动器插入销孔,以防旋转。
(2)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如遇松软地基或起伏不平的地面,一定要垫上合适的木块,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下部车驾驶室不得坐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不得在车前方起吊。
(4)伸缩式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必须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角度不得太小。
(5)起重臂伸出后,若出现前节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调整正常后方可作业。
(6)满负荷作业时,应注意检查起重臂的挠度。侧向作业时,要注意支腿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调整正常后方能继 续作业。
(7)起重机停驻后整机倾斜度一般不得大于1.5°,底盘车的手制动器必须锁死。吊重时不得扳动支腿操纵阀手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起重臂放于正前方或正后方,方可调整。
(8)对起重机的关键部件,如起重臂等,要定期检查是否有裂缝、变形以及连接螺栓的坚固情况。任何不良情况都不能继续使用。
(9)满载起吊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实的水平地面上;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 ㎝,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后,才能继续起吊。起吊时动作要平稳,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10)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对无提升限定装置的起重机,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11)双机抬吊构件时,构件总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以防止任何一台负荷过大而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机进行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双机吊运的指挥信号,使两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1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的发动机电门关闭,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杆推上制动位置。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5.2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1、起重作业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起重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报、不准打瞌睡,不准开玩笑等。
2、起重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开机前,必须鸣铃示警,操作中起重机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非起重机驾驶人员不准随意进入起重机驾驶室,检修人员得到起重机司机许可后,方可进入驾驶室。
6、当起重物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装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牌后方才可闭合主电源。
7、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或手轮置予零位。
8、起重机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开动或脱离起重机。
9、驾驶起重机应用手操作手柄,不许用人体其它部位去转动控制器,正常情况下不要用安全装置停机,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10、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因停电使重物悬挂半空时,起重作业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并应立即将危险区域围栏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把重物妥放置地面。
12、多人挂钩操作时,驾驶人员应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吊动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驾驶员应紧急停车。
13、起重机起吊重物时,一定要进行试吊、试吊高度H≤0.5m 经试吊发现无危险时,方可进行起吊。
14、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15、在吊运过程中,重物一般距离地面0.5m 以上,吊物下方严禁站人。在旋转起重机工作地带,人员应站在起重机动臂旋转范围之外。
16、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收起重机锚定住。
17、起重作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时,切断电源并挂标识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人员。
18、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要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特殊情况下除外),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否则吊起的重物容易晃动或因销子、轴等受到过大扭力而发生事故。
19、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0、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钓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21、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索具、辅具、览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2、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3、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准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24、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动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到80%,也可以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挥。
六、安全生产措施
6.1安全生产组织保证
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生产的重要因素,关系到国家、企业个人的根本利益。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控制和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6.1.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从项目部到施工队、班组均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第一管理者必须亲自抓安全。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配齐各级安全监察人员,使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电工、电焊工、吊装工等主要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1.2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开工前进行系统安全教育,还要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形式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常对工人进行教育,避免放松警惕性,马虎大意,违章操作酿成大错。
6.1.3严格安全监督、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各级安全检查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1.4抓好安全施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部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和生产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6.1.5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严格按工艺流程组织施工,搞好工序衔接,严格操作规程,保证施工生产有序不乱。
6.1.6运输车辆要求车况良好,不许带病上路。经常对司机进行教育,不许违章驾驶。
6.1.7起吊设备和吊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物件起吊前要对起吊设备和吊具进行检查,物件起吊时设专人指挥。并在吊物范围内安全警戒。
6.2 安全保证措施
6.2.1 梁板拖车运输
(1)梁板运输车前、后及两侧必须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及超长标志,在指定线路上行驶,复杂路段配备专人照看,保证安全通过。
(2)梁板拖车运输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还应配备一名副驾驶员,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车上不得坐人。
(3)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刹车,驶到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
(4)在雨、雾天通过陡坡时,必须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5)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6.2.2钢丝绳
吊梁所用钢丝绳必须按荷载要求,项目部经计算选用直径为365mm (6X37)的标准绳索,螺栓式D型15t卡环4个,所用钢丝绳及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10 倍。在使用当中经常注意检查钢丝绳及接头、吊环,并做必要的维护。
6.2.5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及易滑鞋,均应佩戴安全带,所用物品、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3)上下桥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严禁从起重臂上下桥墩台。
(4)桥上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备通讯工具。
(5)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高空防护工作,防止工、器具从高空附落,杜绝从高处向下扔东西,以免伤人或损坏工、器具。
(6)严禁桥上作业人员戏嬉、打闹。
(7)严禁有不宜登高病症的人员从事桥上作业。
6.2.6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员上下梯应采取防滑、防倾倒措施,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吊臂归位,人员撤离,驻车制动。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吊机吊梁作业。
6.2.7 高温季节施工,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宜搭设凉棚,准备防署药品。
6.2.8 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引桥两侧及便道处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并设专职安全岗。
七、应急救援预案
7.1、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交通厅、省质监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7.2、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 长:孙二建
副组长:
成 员:
具体分工如下:
(1)孙二建负责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指挥现场抢救工作,负责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2)秦斌、徐雪锋、负责现场具体的抢险与伤员的救治工作,以及救援物质的准备工作。
(3)鞠廷峰、陆骥、陈驰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警戒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纪录。
(4)赵伟、尤鹤巍、孙宝锋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分析,并书写事故调查报告。
7.3、起重吊装设备事故发生原因可能导致起重设备吊装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设备设施缺陷或设备无安全保护装置或装置不全。
(2)设备使用伪劣零件。
(3)指挥失误或没有专人指挥。
(4)设备超载或违章使用。
(5)为赶进度造成机械疲劳作业未能及时检修或监护失误。
(6)违章作业。操作人员培训不够,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7)设备倒塌。
7.4、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7.4.1 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7.4.2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7.4.3 措施实施
(1)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2)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7.5 应急物资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灾火器等救火物资。
7.7 通讯联系
医疗急救:120 ; 匪警: 110 ;火警 : 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027-86946928
项目负责人: 孙二建 手机:
技术负责人: 陈 俊 手机:
安 全 员: 赵 伟 手机:15172491080
7.8 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或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重伤员运送应用但架,腹部创伤及背住损伤者,应用卧立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立,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头,以免呕吐误吸。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