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土石方开挖的施工顺序、方法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4)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挖机及运土车的行走路线,在坑内外的通道处设置路基箱或其他的加固措施,并应保证车辆运行过程中土体的稳定。
5)挖土(石)应严格按照设计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不得超挖,开挖面的高差应控制在3m以内,并采用大于1:1.5放坡。
6)挖土过程中,严禁机械碰撞围护结构等。
7)基坑边10m范围内严禁大量堆载,地面堆载应控制在10kPa以内,并严格控制不均匀堆载。
9、质量保证措施
9.1 管理措施
(1) 质量管理目标:加强管理,严格施工、精心操作。加强对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整体工程质量优良。
(2) 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程质量委员会。项目经理任主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副主任,由技术、质量、材料等人员为成员,组织质量管理工作,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配置专职质检员,组织班组自检,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工作,按质量保证体系运作。
(3) 建立正常的质检制度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所有施工管理人员要熟悉图纸,审查图纸,在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消除设计错误;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会审交底和各工种的技术交底。
(4) 坚持三检制度和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充分尊重质检员的意见;凡隐蔽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 现场成立质量管理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
(6) 工程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均执行质量交底和技术交底制度,并作好记录。
(7) 按照监督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要求,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系统,实施工序跟踪检查,切实作到在施的每一项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8) 贯彻质量责任制,与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签订质量奖罚制度。
9.2 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1) 所有的测量仪器在本工程使用前应当仔细检查及校正一遍,确保仪器的各项指标均合格。
(2) 在测量施工中对仪器的搬运操作需小心谨慎,严禁碰撞及猛烈震动,一旦发生上述情况需马上停止该仪器的使用,并对其进行检查或送至有关部门校正后才可投入使用。
(3) 测量仪器中的电池在每一次测量前需检查其是否充足,避免因电力不足而导致的测量误差。
(4) 正式测量施工前,应对提供的测量控制图中的各施工控制点位及高程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如复核后出现误差,应立即上报业主及有关部门。
(5) 所有控制点和高程需设定牢固醒目的标志。考虑到季节、环境的变化,应每月对其复核一次。
9.3 锚杆(土钉)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 所有材料进场必须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及设计文件施工。
(3) 钻进过程中宜严格控制用水量,加强清孔。
(4) 为保证锚固段长度和防止清渣不彻底,钻孔深度应超钻0.1-0.3m。
(5) 锚杆(土钉)注浆必须是从注浆管孔底反向一次性连续注浆,如注浆出现间隔,必须采取措施,严禁从孔口注浆至锚固段。
(6) 注浆在水泥浆强度达成终凝前严禁扰动锚杆。
(7) 保证垫墩背面地基有足够承载力。
(8) 保证锚杆(土钉)锚杆受力方向为直线。
(9) 锚杆(土钉)加工使用电焊焊接、对焊或使用帮条焊。
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0.1 安全施工管理目标与制度管理
(1) 项目经部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抓施工安全,确保基坑施工期间无重大工伤事故,并杜绝死亡事故。
(2) 项目部进场后专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生产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3) 根据建设部、市建委制定的文件和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人,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项目经理部进场后,立即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并由现场管理经理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由各级管理人员再分别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5) 实行班前检查制:班组施工前,要由分项负责人对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现场管理经理,再进行协调整改。
(6) 实行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危险情况,要立即停工,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7) 全面开展三级安全教育:要求由各专业负责人编制并实施安全交底,交底要落实到人,并要以文字等形式纪录,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工长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10.2 现场施工安全措施
10.2.1人身安全
(1)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2) 凡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脚进入现场。
(3) 机械所用电缆均要采取安全措施,避免车辆碾压,防止人员触电。
(4) 挖掘机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更不得在物体上站人。
(5) 基坑上口四周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
10.2.2 用电安全
(1) 现场配电、接线必须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操作必须穿戴必要的绝缘保护用品。
(2) 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线缆等,在使用前均需进行检查其绝缘性能,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3)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必须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其它金属物。焊把线应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雨、防潮、防砸。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配符合规定的带绝缘防护用品。
(4) 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其外绝缘应完好无损。
(5) 现场照明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6) 对现场用电线路、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
10.2.3 消防安全
(1) 进场后由项目副经理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小组,并对兼职消防保卫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个人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同时设置一名专职消防员。
(2) 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及《应急响应方案》,完善现场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3) 工人进场后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进行防火教育,使每个人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消防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
(4) 对施工现场及周边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当地的消防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
10.2.4 机械设备安全
(1) 现场所用设备布局合理。安装牢稳,周正,清洁,符合规范要求。
(2) 定期对使用设备维护保养、保证不带病运转,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
(3) 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发现机械故障及时处理,不得强行运转,以免损坏设备或降低设备使用寿命。
10.2.5 其它安全管理措施
(1)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先防护、后施工”的规定,严禁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2) 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标牌形式设置在操作地点,以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随时看到,熟记在心。
(3) 进场施工人员均必须带安全帽。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便于管理。
10.3消防治安措施
10.3.1 现场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设置保安巡查员,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确保现场及周边安全。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
10.3.2 现场消防保卫具体措施
(1) 每天对现场的防火情况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作业面上要有灭火器材。电焊要双线到位,不得以钢筋、铁件当回路电线。
(3) 进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设专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进出入库手续,防止各种不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发生。
10.4 环境保护措施
10.4.1 噪声控制措施
(1) 控制作业时间,对施工中产生较大噪音的施工项目特别是喷锚施工等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较小噪音的施工项目尽可能安排在夜间施工,以减少施工对周围的影响。
(2) 申请夜施证,控制土方作业时间,选好土方行车路线,严格按路线施工。
10.4.2粉尘、遗撒控制措施
(1) 每天设专人对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清扫,并制作两台洒水车在场内洒水,防止灰尘飞扬,保护周边空气清洁。车辆外出前在工地大门处冲洗干净后方可放行,污水排放至沉淀池内后外排。
(2) 露天堆放水泥及其它材料时,要加盖材料布,减少扬尘。
(3) 出场车辆均要将轮胎及车体清理干净,车厢内土方周边至少低于车帮5cm,并且厢顶用自动车盖盖好,防止遗洒。出场时还要接受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
11、雨季、高温施工保证措施
11.1 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本工程施工后期正处于该雨季节,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正常的施工秩序,将不利影响和损失降至最小,制定以下施工保证措施:
11.1.1、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区内外排水系统及雨季防洪措施。改善排水系统,增加排水设施,保障雨后及时排除积水。排水施工主要在于拦截和排除地表水,保证土方施工顺利进行。土方施工期的排水系统:明排(前有介绍)。
11.2 高温期施工措施
除做好雨季期间保证措施外,还应做好高温施工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 设空调休息室,配备防暑降温保健饮品。掘土机上安装电风扇。
(2) 在现场办公室内设置空调休息室,配备饮水机,保证足够的开水供应。
(3) 避免在中午高气温期间进行室外作业,室外作业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傍晚时候进行。
(4) 室外材料加工场地应搭设遮阳顶棚,防止作业人员阳光直晒中暑。
12、应急预案处理
12.1 主要危险源
本工程在土方开挖阶段的主要危险源有:土方坍塌;火灾;触电伤害;施工现场周边地上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沉降等。
12.2 预防控制措施
(1) 工人岗前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经过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 本工程开挖深度较大,为了确保基坑开挖的安全和本工程地下结构施工的顺利进行,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进行动态管理, 加强监测工作,及时获取基坑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和周围土体的受力与变形信息,以求事先掌握基坑开挖的影响情况,为地下室顺利施工提供指导,进行“信息化”施工,主要监测内容为基坑坑侧土体深层位移、周边道路和管线沉降以及裂缝观察、基坑周边土体沉降与位移等特殊情况。
(3) 为保证施工安全,在基坑开挖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密目式安全网围护,基坑开挖、检测严格按施工方案执行。
(4) 应急设备、物资准备:高压注浆机,散装水泥,砂包、原木、钢管、场内保证有一台挖土机可以随时调用,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等。
(5)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标牌和警示标志,如禁止抛物、当心坠落等、高空作业时,悬挂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
(6)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机械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的伤害。
(7) 施工现场悬挂“当心触电”和机械设备旁挂设各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各施工队专业电工持证上岗、每日巡视施工现场、定期检查。
(8)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2.3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2.3.1 土方坍塌事故应急措施
(1) 发生坍塌事故后立即撤离临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根据坍塌情况采取不同的抢救措施。在发生坍塌的同时也可以拨打119进行求助。
(2) 发生坍塌事故时,靠近伤员位置不得直接使用机械进行坍塌材料的清理,防止伤员二次受伤。
(3) 发生基坑边坡坍塌时,紧急疏散坍塌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并设置隔离带,防止二次坍塌引起伤人。事故处理小组迅速查清处于待救援的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伤员,通知医护人员处于待命状态。
(4) 伤员清理出坍塌区域时,必须使用硬质担架(如木板等),不得使用软质担架,未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最好不要移动伤员。
(5) 伤员从坍塌材料清理出来后,若发现有呼吸停止的,立即查看伤员的呼吸道是否畅通,否则应进行疏通呼吸道,方法同前。
(6) 发生坍塌事故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伤亡情况。
12.3.2 火灾应急措施
(1) 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等详细情况。
(2) 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接报人员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3) 消防领导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危险区域的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
(4) 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质,在人员集中的场所,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质,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 设置后勤保障组保证灭火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质供应保障工作。
(6) 设置医疗救护小组负责火场上各种受伤人员的抢救、医治、转移工作,并协助做好防中毒、防中暑等防护工作。
(7) 义务消防队员在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第一时间迅速查明火场情况、燃烧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品,火势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火场电源是否切断等内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按照“先控制,后消灭,分清主次,救人第一”的原则,针对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针对性的方法组织扑救。灭火时加强个人的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8) 火场有有毒气体时,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依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9) 火灾扑灭之后,清洗参战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余毒,减少后患。
(10) 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共同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2.3.3 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1)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使伤员脱离电源。触电者是接触低压电源时,施救者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者使用绝缘体(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体)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的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离,切记不得直接触碰触电者身躯和金属体,也可用干燥衣物等包起漏电处然后施救触电者。救护时救护人员尽可能站在绝缘垫或干燥木板上,以防自身触电。
(2) 如果触电者紧握电线不放,用有绝缘柄的钳子或干木柄斧头等工具将电线剪断。用干木板或塑料板等绝缘物塞到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隔离,对触电者也有一定帮助。
(3)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时,救护人员迅速断开电源侧的高压开关。救护者可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4) 如果触电者位于高处时,在切断电源时防止触电者从高空摔落。
(5) 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如出现轻度昏迷,呼吸、脉搏均停止,立即采取心肺复苏法(人工呼吸外加挤压胸腔)进行抢救,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并严密观察。如有外伤,医生对症治疗。
(6) 触电者出现呼吸停止,首先确保其排气道通畅。如发现其口中有异物,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使触电者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额法,用一只手的手放在触电者的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额骨向上抬起,双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
(7) 如采取以上方法触电者人不能呼吸则需要进行人工呼吸。在医护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抢救。
(8) 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恢复后,严密监视伤员防止聚停。
江苏邗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