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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床(平面、内圆、外圆、曲轴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7日

 一、起动前准备

    1.检查各部位机件,砂轮、磁性吸盘、夹具、电气保护接地、防护罩、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2.选用与机床主轴转速相符的砂轮,发现砂轮质量、硬度、磨料粒度、强度不合要求或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应检查后予以更换不得使用。

     3.砂轮应有出厂合格证并有受检合格的标志。

  4.更换砂轮时,必须做静平衡试验,安装砂轮时,不准用硬物敲打或过紧嵌合。其最大平衡度不超过15~20gcm。

    5.砂轮侧面与防护内壁之间隙不得少于20~30mm以上。不准随意拆除防护罩。

    6.安装砂轮的法兰盘直径应大于砂轮直径l/3~1/2。

    7.直径150mm,圆周速度15m/s以上的砂轮必须进行强度试验。试验规范见表9—1。

砂轮试验规范表    9—1

 

砂轮外径(mm)

试验圆周速度/工作圆周速度

运转时间(min)

150275

15

5

300475

15

7

500

15

10

    注:试验时须有专用防护设备,加速及制动均应平稳。

  8.法兰与砂轮之间必须有衬垫垫好。

    9.砂办与磨床主轴必须同心。

    10.装配时严禁用硬物敲击,紧螺帽时要用专用扳手,紧固要适当。

    11.装卸工件时,必须将砂轮退到安全位置。

    12.开动砂轮前,应将液压传动开关手柄放在“停止”位置上,调速手柄应放在“最低速度”位置上,砂轮快速移动手柄应在“后退”位置上,以免突然撞击造成事故。

    13.砂轮装好后,起动不能过急,要先经点动检查,并经过5~10min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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