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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1日

  
  9、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线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10、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11、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于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耍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边;
  
  (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选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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