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企业中农民工所在岗位是最需要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但针对这个群体的安全培训,无论是企业还是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着重技能培训轻安全培训,为了应付检查走过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一带而过,培训课时不够,教学内容不足,授课方式呆板,千篇一律,效果不佳。另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分散、流动性强、文化素质层次不齐等特点,难以做到集中办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安全培训质量。
3、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低,投入不足。同时,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标准不够完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技术水平急需提高。少数个体私营企业恶意规避法律法规,尘毒作业岗位聘用临时工上岗,一年甚至半年就予以辞退,或者将尘毒危害严重的工序承包出去,转嫁职业病危害。许多农民工又因缺乏自我保护知识和健康维权意识,害怕丢掉工作而逃避健康检查,有了职业禁忌也不愿意调离尘毒作业岗位。
四、解决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问题的政策措施建议
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控工作必须从制度入手,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各部门配合联动,以职业病高发行业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1、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一是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中去;二是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专门研究部署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三是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检查。将农民工作为安全培训的重点对象提出明确的目标、措施和要求。要求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2、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企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切实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加强职业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执法取证仪器和交通工具,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水平。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改善农民工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条件。制定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督促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促其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环境安全健康。
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要贯彻实践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必须提高广大农民工的素质和安全技能,改善农民工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条件。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改善农民工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条件,保护农民工生命权益为目的,认真落实责任,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力度,为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可靠保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