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自动化,拟采用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监控;主要产尘系统拟采用先进可靠的收尘设施,全部采用袋式收尘器,收尘率可达99.9%以上;拟主要采用隔离和消声措施,对水泥磨进行隔离,对鼓风机、排风机、空压机的进口和出口设消音器,安装时采取减震措施,以减轻噪声危害;在产热系统中拟采用优质隔热保温材料降低表面散热,并采取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各接害岗位拟配备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安全帽、防噪耳罩、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安全鞋等,加强个人防护。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车间辅助卫生用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见表2。表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表2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
类比调查结果表明,类比企业、水泥生产线、石灰石粉尘(总尘)浓度4.5mg/m3(PC-TWA),水泥粉尘(总尘)浓度3.4mg/m3(PC-TWA),煤粉尘(总尘)浓度1.7mg/m3(PC-TWA),石膏粉尘(总尘)浓度5.6mg/m3(PC-TWA),其他粉尘(总尘)6.6mg/m3(PC-TWA),二氧化氮0.5mg/m3(PC-TWA),锰及其无机化合物0.1mg/m3(PC-TWA),噪声强度配料岗位80.5[dB(A)],立磨岗83.0[dB(A)],回转窑岗位81.0[dB(A)],水泥磨岗位84.0[dB(A)],包装岗位79.8[dB(A)]。高温作业水泥烧制分级结果为1级。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GBZ2.2-2007所规定的限值。该项目建成后,其生产工艺、生产装置、防护措施与类比企业相同,类推该项目投产正常运行,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浓度(强度)可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类比调查对类比企业水泥生产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未发现职业病病例。
该公司筹建了职业卫生组织机构,拟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拟订各项职业卫生制度,拟设置医务室,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 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生产工艺先进,设备自动化,密闭化程度高。该项目属于水泥生产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噪声和高温,对生产装置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合理。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综合分析该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性质和浓度(强度),以及接触人数和发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大小,认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各项防护设施、措施切实可行。投入正常生产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预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该建设项目在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6 建议
该项目属于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因此应当重视应急救援,公司应严格加强制度管理,加强职工职业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应急救援站,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培训,做好充分的物资人员、车辆准备,确保应急之需。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