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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03日

  (四)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极低,工伤事故赔付金额低。
  一项调查显示,企业中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主要是企业领导、技术人员及城镇户口的职工,普通农民工几乎没有。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主力追求最大利润,不愿意在增加劳动力成本上多花钱,而大多数农民工不了解社会保险,有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即使知道社会保险的部分人也不愿意交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以为把钱拿在自己手里才放心,因而也不努力争取,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农民工将无法获得赔偿。加之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很多雇佣方在事故发生后,往往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只支付少量的赔偿金。此时,由于农民工“低人一等”的自卑心理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更缺乏有效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遇到这类问题往往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客观上助长了这类现象的漫延和滋长。
  二、开展好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对策
  (一)工会工作者要正确认识当前开展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好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是新时期工会维权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前面对农民工劳动保护现状的分析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权正遭受着不同程度的损害,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音符。为了深入贯彻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将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监督机制,也是工会的重要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体系,把通过劳动保护培训合格的农民工吸收到体系中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让农民工参与到保护自身职业安全卫生的行动中来,扩大工会组织在农民工中的影响力,使广大农民工信任工会,依靠工会及时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做好自身的劳动保护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农民工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农民工劳动保护检查,检查农民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作环境安全情况、安全操作情况、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情况,检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伤保险办理情况等。通过检查,一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向雇佣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另一方面增强农民工劳动保护检查员自身的劳动保护意识和技能,以便在农民工中起到更好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三是开通劳动保护监督电话,帮助农民工解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纠纷,及时制止侵害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的行为。四是把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纳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进行考核,把农民工工伤(死亡)事故纳入企业工伤(亡)考核范围。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工感受到组织的照顾与关怀,在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受到侵害时会想到工会,依靠工会;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可靠的保障,工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才能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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