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危险物品运输及装卸作业安全卫生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7日

 Q:何谓危险物品?

  A:系指危险性较高之危险物品,包含危险物(指爆炸性物质、着火性物质、氧化性物质、引火性液体、可燃性气体等)、有害物(指致癌物、毒性物质、剧毒物质、刺激物、腐蚀性物质、致敏感物、肝脏致毒物、神经系统致毒物、肾脏致毒物、造血系统致毒物及其它造成肺部、皮肤、眼、黏膜危害之物质,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及高压气体。

  Q:常见危险物品运输相关事业单位有哪些?

  A:1.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之交通运输业。

  2.制造或使用石化基本原料(乙烯、丙烯、丁二烯、苯、苯乙烯、甲苯...等)之事业单位。

  3.制造或使用液化石油气、汽油等石油燃料或其它可燃性气体之事业单位。

  4.制造或使用腐蚀性物质(硫酸、盐酸、硝酸、磷酸、氢氟酸、其它强酸、氢氧化钠等)之事业单位。

  5.制造或用氨或氯之事业单位。

  6.制造或使用爆炸性物质、引火性液体、高压气体之事业单位。

  Q:危险物品运输作业适用之法令依据有那些?

  A: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等交通法规外,劳工安全卫生法令部分主要包含高压气体劳工安全规则、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劳工安全卫生组织管理及自动检查办法等。

  Q:危险物品运输作业的危害为何?

  A:1.厂区内:因灌装作业之不安全环境或不安全行为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危害劳工安全与健康之工安事故。

  2.厂区外:发生交通事故,因危险物漏泄,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件,危害民众安全与健康或污染环境,造成公共危险。

  Q:发生危险物品运输作业灾害的原因为何?

  A:常见危险物品运输作业灾害的原因:

  ◎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如不当超车,转弯车速过快等。

  ◎长途驾驶未有适当休息致精神不济。

  ◎灌装作业时未依照标准作业程序致发生事故。

  ◎未于出厂前做好危险物品运输作业检点等出厂管制作业。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事业单位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应办理事项?

  A:应办理事项如下:

  ◎办理新进劳工体格检查及在职劳工健康检查,对于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之作业劳工,应定期施行特定项目之健康检查。

  ◎订定自动检查计划并实施自动检查。

  ◎对新进员工或变换作业劳工施以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会同劳工代表订定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选任经训练合格之劳工安全卫生人员(或业务主管)。

  ◎选任经训练合格之急救人员(每班一人)。

  ◎其它适用劳工安全卫生法令规定事项。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作业劳工健康检查应如何实施?

  A:1.对每位劳工应实施定期健康检查,其周期如下:

  ◎年满四十五岁以上者,每二年检查一次。

  ◎年满三十岁未满四十五岁者,每三年检查一次。

  ◎未满三十岁者,每五年检查一次。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