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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琼安委〔2014〕5号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6日
(二)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通知》要求,国家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市县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在本地区主要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设立宣传咨询点,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的同时,要深入企业,贴近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根据本地区情况,利用"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三)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一是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并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二是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 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巡回放映活动;三是邀请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四是通过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来倡导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五是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书画展、安全文化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六是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四)举办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今年"安全生产月" 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全省要组织开展氨气泄露、旅游客运企业、海上渔业安全生产、海上安全生产、天然气管道泄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观摩活动。省安委办将组织有关市县、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企业、专家对海口市、三亚市等5个市县的演练活动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发挥好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宣传优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及等要求,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二是消防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强化消防安全宣传;三是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五是各类媒体、通信行业的相关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要发挥好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公益宣传。尤其是通信行业的相关企业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公益短信息宣传活动,交通运输企业要配合做好运用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上的LED显示屏播放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公益广告活动,电视、报刊等媒体要配合开展好有关安全生产的电视公益宣传活动和报刊公益宣传活动。
  (六)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6日和7月3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收集整理活动期间的资料图片,对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
  联系人:刘祥征,联系电话:65360770,传真:65374542。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1011室,邮编:570204。
  电子邮箱:liuxz@hainan.gov.cn
  附件:海南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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