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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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7日
5、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7号)和省政府应急办的要求,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以及汛期、校园安全等为重点,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组织专家点评和媒体报道,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行业性宣教活动。省组委办在全省相关行业(领域)开展"寻找最美安全卫士"活动,举办煤矿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各级工会组织、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在建筑、民爆器材、食品药品加工、铁路、民航、电力、冶金、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林业、地质勘探和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专项宣教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
7、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省组委办负责我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遴选、报名、参赛等相关事宜;开展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省安全文化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邀请媒体记者,到我省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进行观摩交流,对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邀请专家对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命名单位进行抽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举办群众性书画、摄影展览和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安全征文等,开展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
三、"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部署,我省2014年将开展"安全生产贵州行"系列活动,围绕深入贯彻"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工作安排,统筹邀请主流媒体记者、摄制组随队采访报道。省组委会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今年在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重在查隐患、打非法、治违规、促整改、见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抓住重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专题行活动,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题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部门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分别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媒体记者,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校车、摩托车、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以事故多发地区、多发路段、公路隧道、县乡公路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为关键环节,对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严格执法,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在主流媒体曝光,形成强大的"打非治违"宣传声势。
(二)煤矿安全10个重点县攻坚专题行。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围绕"推双七、强三基"等工作重点,牵头组织对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开展全覆盖明察暗访,特别是对大系统、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确保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布置、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等安全可靠、运行正常。邀请专家、媒体,对"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和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进行宣传报道,将镜头对准矿工、班组长和矿长,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进行报道,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树立敬畏生命、关爱矿工的意识,促进煤矿安全发展。
(三)油气管道隐患排查专题行。省能源局牵头协调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安监局对我省油气管线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去年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查规划设计和选址及总平面布置是否规范合理,查管道是否完好无损,查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查日常维护运行制度是否严格,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是否存在问题,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查安全基础管理是否扎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在主流媒体曝光。
(四)尾矿库汛期安全专题行。省安监局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汛前、汛期、汛后尾矿库安全督查检查,省、市安监部门重点对危库、险库、无主库、废弃库进行检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逐库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执行防汛度汛制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运行和超设计坝高、超库容堆存尾矿的尾矿库,必须责令企业采取停止向尾矿库排放尾矿、降低库内水位等措施,严防发生尾矿库事故。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严格落实尾矿库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落实无主尾矿库防汛责任,强化尾矿库汛期应急管理,尾矿库企业汛前要开展应急演练。要采取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监督督促。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题行。省安监局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和暗查暗访,严厉查处、重点曝光以下行为和典型案例:未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无证、到期未换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无购买凭证或准购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剧毒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及《贵州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可在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下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宣传工作,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发展战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煤矿安全"双七条"和煤矿重点县安全攻坚等工作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与省内主流媒体合作,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牌、社区宣传窗等媒介,面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建设等的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网络等新手段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级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掌握动态,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省组委办。请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能源局于5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贵州行"专题方案报省组委办;请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办,省各有关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活动方案报省组委办,并于7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省组委办(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省安委办将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联 系 人:谌灏 李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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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