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2014年陕西省安全生产月方案

作者:—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2日
5.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6日(国务院安委办将每年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在各地区同时举办。各地区要按照全国和我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日有关活动。省安委办与西安市安委办在西安市联合开展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2014年"安全生产月"大型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省、市相关单位,通过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现场咨询、情景模拟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等重点内容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现场发放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常识,以及相关事故案例警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品,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6.开展"安全生产三秦行"活动。省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队采访报道,对各地区和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强媒体监督,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结合"十佳安全监管卫士"评选等活动,组织相关媒体赴基层、企业集中采访,把视角聚焦到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车间班组长、安全员,挖掘优秀企业、典型人物的事迹进行报道,对各地区、各行业和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亮点进行宣传。
  (二)行业活动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对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监管局、陕西煤监局、省煤管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城市燃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石油天然气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培训观摩和安全宣传等活动。省安全监管局将配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知识竞赛、第八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国土、旅游、农机、水利、铁路、电力、民航等部门,要切实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三)区域性活动
  各市、县要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讲话宣贯、文化推介、警示教育、应急演练以及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同时,要注重贴近基层、贴近一线,面向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演讲、歌咏比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安全文化周、安全文化节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进基层活动,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主题街道等创建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吸引力,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省安委办将加强对各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企业活动
  工矿商贸等各类企业,要在厂区、工地、商场等显着位置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要结合企业特点,在车间、班组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一次查纠违章、一次应急演练、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承诺、一次安全签名、一次安全演讲、一次安全考试、一封安全家信、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等切合实际的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将安全意识扎根在每名员工心里。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提早谋划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指导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发挥各相关单位宣传优势。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资源的作用,联合主流媒体,运用好"安全生产咨询日"平台,广泛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建电视台、自办报刊、自办网站的作用,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
  (三)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请各市(区)、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2014年5月30日和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