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在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开展活动的同时,应接受地方政府、相关行业协会指导和安排,由工会、共青团、妇联牵头组织积极参加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切实履行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六、活动内容
1.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学习活动,组织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主题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的浓厚氛围;有条件的企业要请专家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
2.开展岗位安全提升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各单位要重点宣传贯彻《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监总局69号令)、《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监总局70号令)、《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安监总局74号令)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 号)等规定,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佩带岗位安全卡工作,加强安全操作要点、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提升职工岗位实操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煤炭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反违章力度,扎实开展零星工程安全管理提升活动和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现场安全动态管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遏制事故发生。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应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组委办〔2015]〕4号,见附件)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等影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各单位要重点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全面梳理已发布执行的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其适应性,并及时补充完善,要重视对专项预案的补充和修订,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加大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各电厂、煤矿企业要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能力为目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扩大参与面,力求提高企业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地降低事故风险。
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等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不断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配合地方、行业搞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七、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依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组委〔2012〕2号)相关要求,提早谋划、精心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亮点、有特色、突出实效,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报道,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项活动,保障“安全生产月”顺利、有效进行。
2.统一部署、全面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早谋划,精心组织,要动员党、政、工、团、妇各方力量,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创一流”、“扭亏增盈”活动有机组合,发挥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先进带后进,以典型促发展,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上台阶。
3.加强宣传,力求实效。要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大力宣传华能“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在总结过去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展职工喜闻乐见、易于参与和接受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月征文、合理化建议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企业内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的氛围。
4.认真总结,以月促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好的经验要宣传推广,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的成效扩展到全年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集团公司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观看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