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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6日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好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负责指导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研究决定活动重大事项。省组委会组成:

主  任:李尚宽(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局长)

副主任:      (省委宣传部)

        黄小兵(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省公安厅)

                (省总工会)

                (团省委副)

                (省妇联副)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农委)    

                (省交通运输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教育厅) 

                (省国资委)

                (省质监局)

                (省旅游局)

                (民航贵州监管局)

                (贵州能源监管办)

                (成铁贵阳办事处)

                (省能源局)     

                (省公安消防总队)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贵州日报社)

                (省广播电视台)

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省组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

三、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活动。

组织开展“百名厅(局)长、市(州)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省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与分管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厂(矿)长(经理)开展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有关领导与辖区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厂(矿)长(经理)开展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

组织开展“千名安监干部进万家企业”活动,各级安监干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活动。

积极发挥各级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安全生产通讯员、网络评论员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员作用,通过在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等,营造浓厚氛围。推广“12350”热线电话接受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6月1日,省领导在贵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省组委办在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开设“数说安全生产”专版。各地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各级政府领导发表署名文章或讲话,开展领导访谈,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手机信息报平台发送安全生产信息,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

(三)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三贴近、三面向”原则,今年全省“6·16”宣传咨询日主会场设在安顺市。 请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主会场开幕式。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省总工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航贵州监管局、保监会贵州监管局、成铁贵阳办事处等单位在主会场设置咨询台,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农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航贵州监管局、成铁贵阳办事处在主会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省组委办邀请法律专家举办安全生产法制视频讲座,组织参加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址:www.esafety.cn)、省安委办(网址:www.gzaj.gov.cn)举办的新《安全生产法》网络知识竞赛。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组织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主题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省组委办举办全省非煤矿山典型案例视频教育会,播放《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区域、行业特点,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展、谈心对话、事故责任人现场说法、安全反思大讨论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以及汛期、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完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应急预案优化,做好政府、企业预案衔接。

(七)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一线职工佩戴岗位安全卡(包含岗位风险识别、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大力推广岗位风险描述、手指口述,确保员工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八)开展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省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九)开展煤矿“零死亡”理念宣贯活动。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煤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和能够实现“零死亡”的理念。大力宣贯“煤矿管理零失误、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监控零故障、瓦斯零超限、生产零违章”等“六个零”。大力宣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全面深化开展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推进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全面加强煤矿安全培训教育、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七项措施”,推动全省煤矿实现“零死亡”。

(十)开展其他行业领域特色宣传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在消防、建筑、民爆器材、食品药品加工、铁路、民航、电力、冶金、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林业、地质勘探和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专项宣教活动。

(十一)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各地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回头看”检查,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起到以点带面效果。省组委办对各地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十二)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冀中能源杯第三届寻找感动中国的矿工等活动,打造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群众性书画、摄影展览和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安全征文等形式,开展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十三)举办2015年第十四届中国贵州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展览会暨第五届中国贵州能源产业博览会。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于6月4日至6日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以“安全发展、科技兴安,能源发展、推动跨越”为主题的2015第十四届中国贵州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展览会暨第五届中国贵州能源产业博览会。

四、“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省组委办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贵州行”系列活动,围绕深化打非治违、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素质、排除安全隐患、强化应急救援等内容,在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贵州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活动,按照“四不两直”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工作安排,统筹邀请主流媒体记者、摄制组随队采访报道。切实发挥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行。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和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以事故多发地区、多发路段、公路隧道、临崖临水、县乡公路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和“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校车、摩托车、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对道路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执法行动,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在主流媒体曝光,形成强大的“打非治违”宣传声势。

(二)开展煤矿安全专题行。结合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方案,围绕树立煤矿“零事故”理念、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推进“四轮驱动”,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题行。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组织对重点产煤区域、灾害严重煤矿开展专题行,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和汛期安全防范,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安全生产典型人物事迹,报道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开展油气化安全专题行。省能源局牵头组织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安全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我省油气化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油气化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拒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在主流媒体曝光。 

(四)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题行。省、市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对危库、险库、无主库、废弃库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逐库检查,严格落实无主尾矿库防汛责任,强化尾矿库汛期应急管理,积极开展汛前应急演练,严厉打击并依法曝光非法违法行为。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题行。省、市安全监管部门突出重点地区、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存储等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和暗查暗访,严厉查处、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企业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做好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开展好“安全生产贵州行”(地方行)活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或“安全生产贵州行”(地方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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