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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6日

(六)在微信平台举办安全知识趣味答题活动。设计安全月微信平台,开展安全知识趣味答题活动。每周1期,共4期。其中,周一为矿山和尾矿库专题,周二为道路交通专题,周三为危险化学品专题,周四为冶金机械和特种设备专题,周五为建筑施工和消防专题,周六为职业健康专题,周日为日常安全专题,参加相关专题即获得相应行业知识徽章一枚,集齐7枚徽章获得一次转“安全知识达人大转盘”中奖机会。同时按答题时间、正确率给予特别称号,按特别称号给予另外的转盘中奖机会(答题成功率越高转盘中奖率越高)。

(七)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三字经、图片、漫画等内容和形式,设计编印新《安全生产法》通俗读本,将电子版挂于中国安全生产网网站显著位置,结合读本设计题库、试题,开展“三晋安全杯”知识竞赛。中国安全生产网通过微信公号推送、微信红包等手段,发动、鼓励群众参与。同时,向省内有关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及家庭等发放读本,开展安全法律进基层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和青年、妇女积极投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安全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要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影视放映、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扩大宣传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活动组织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项安全月活动。

(二)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月”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扩大安全宣传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造声势,及时发现推广大检查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差的单位批评曝光。各项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喷绘公交车体广告,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形成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及时沟通。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组委会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促进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注重总结经验,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总结及其它资料于7月10日前上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仲兵

联系电话:0351-6819723(传真)、6819725

电子邮箱:sxzc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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