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是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处理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小学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防范处置预案
小学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小学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小学防火灭火应急预案
小学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校园内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防汛防洪安全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演练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