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实施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郯城县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遇险)3人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较大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小学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防范处置预案
小学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小学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小学防火灭火应急预案
小学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校园内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防汛防洪安全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演练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