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文成”、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提高政府处置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县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高行镇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师范大学放射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师范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师范大学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预案
烟气超标排放应急处置预案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
港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广州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防洪安全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演练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