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要求,切实提高处置路灯维护作业突发事故的能力,将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市民提供安全的照明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1.2.2地方性法规、规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1.2.3指导参考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小学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防范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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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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