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保护非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
1.2 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措施,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1.2.2分级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