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机制,保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罗湖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罗湖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