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处理我市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对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能力、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政发〔2005〕46号文件)、《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市政字〔2007〕18号文件)、《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黑市政办字〔2005〕59号文件)为依据。
(三)适应范围及启动条件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预防或处理全市范围内工业企业所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启动条件:全市工业企业一次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即启动此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