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构建设
1、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都应根据单位实际和培训任务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
2、各单位要为开展职工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并提供教室和必要的装备及经费。未取得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安全培训应委托公司安培中心或取得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3、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购置一般教学仪器,编印教学辅导资料、考卷、兼课酬金等。各单位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开支,确保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正常进行。
5、各单位安全培训基地的建设要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充分分发挥安全培训基地作用,不准以任何理由改变其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服务的目的,不准用其它名目挤占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校舍、平调其固定资产及各种设备。各单位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所需的教学设施、设备可从本单位安技措费用中解决。
(四)培训内容
1、《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规程》及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与员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避灾路线。
5、互保自救知识和工伤急救知识。
6、职业健康教育内容。
7、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
(五)专业培训
1、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认真编写《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规范教学内容,按计划完成培训教学内容。
2、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要达到规范化。各单位培训部门要健全教学计划编制,坚持教案编审、听课、定期组织教研活动等制度。开办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班必须要有教学计划,有教材,有教师,有实验手段和管理办法。
3、安全培训部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教师。专职安全技术培训教师必须具备现场工作5年以上、中级(含技师)以上技术职称,思想觉悟高,热爱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身体健康,经考核合格才可担任。专职教师的脱产进修每年不能少于1个月,而且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要为专职教师的进修和实践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
4、培训部门要经常开展教学方法、现代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研活动。安全技术技能的教学,要课堂讲授与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实物教学、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积极张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相关中介组织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参与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教育资源。要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保证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