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事故一年四季都有可能发生,雨季发生频率大于其它季节。主要发生在明挖隧道和高架桥工程施工的深基坑、箱梁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各种管线沟槽支撑不当、沟槽临边荷载起重、构件堆码不符合规定要求也有可能发生坍塌事故。
1.2.1深基坑坍塌可能造成支撑架体倾倒、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周边建筑物倒塌,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2.2高架桥箱梁支撑不符合要求,在大体积砼浇筑过程中所造成的坍塌,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机械设备损毁、公司财产损失。
1.2.3管线沟槽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坍塌和建材构件的倒塌极易造成施工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小型机械设备毁损。
根据坍塌事故所造成的伤亡人数多少、财产损失大小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坍塌事故;II级:重大坍塌事故;III级:较大坍塌事故;Ⅳ级:一般坍塌事故。
I级 特别重大坍塌事故 | 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坍塌事故。 |
II级 重大坍塌事故 | 死亡1-2人,或者重伤3~4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至5 00万元以下的坍塌事故。 |
III级 较大坍塌事故 | 重伤1~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的坍塌事故。 |
Ⅳ级 一般坍塌事故 | 有人员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坍塌事故。 |
注:本表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参见“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5(应急原则)。
参见“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3.0(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1危险源监控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土质条件、周边环境全面排查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危险源,并根据季节、环境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对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责任人进行现场公示。
(3)根据危险源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①极其危险级:分值>320,应立即停工,撤离人员,报相关部门。
②高度危险级:分值在160~320之间,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③显著危险级:分值在70~160之间,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④可能危险级:分值在20~70之间,应提醒人员注意。
(4)对极其危险、高度危险的危险源可能产生的危害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现场安全员应如实记录演练过程和演练结果。公司安全部门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存入安全资料,作为预防和应急依据。
4.1.2制定专项预案
在进行高度危险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由公司总工、项目经理、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4.1.3执行制度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安全巡查制度”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4安全技术交底
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履行公司一项目部一班组一员工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员分别为公司总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班组长,交底记录应有监理见证签字,交底人签字备案(详见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1.5深基坑防坍塌措施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应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支护、降水措施。
(2)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方案,并请专家论证确认后报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施工。
(3)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坚持分层开挖、先撑后挖、分段放坡逐段推进的原则,严禁超挖和未撑先挖。
(4)采用仪器测试和人工观察相结合的措施,随时观察基坑两侧土质沉降、开裂、移位变化情况。对自然下沉与坍塌前兆进行分析识别,立即采取加固措施。测量人员需仔细观察支护桩、梁、架体及周边建筑物的细微变化,及时发现有可能引发坍塌事故的先兆。
(5)严格要求开挖机械操作人员按规操作,防止机械碰撞支撑梁体,造成支护失稳,引发坍塌事故。
严格要求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与司索工一同上岗并按规进行吊装作业,防止重物碰撞支撑梁体,造成支护失稳,引发坍塌事故。
(6)开挖深度不足3米的基坑、沟槽,可分别采取支撑、放坡等预防措施。坑槽边沿不得堆放砂、石、砖、土和钢筋等重物。工程车行驶应距边沿1.5米,及时抽排底部积水。
4.1.6混凝土模板支撑防坍塌措施
(1)搭设高度超过5米以上;搭设跨度超过10米及以上;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的混凝土模板钢结构满堂撑体系,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履行报审手续后方可按方案实施施工。
(2)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5米及以上;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钢结构满堂撑体系,其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确认可行后,经履行报审手续方可按照方案实施施工。如需修改经专家论证后的方案,修改后必须重新履行论证程序。
(3)支撑体搭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搭设要求,搭设完工后,必须履行验收手续,然后进行荷载试验,在确认支撑体系稳固可靠的情况下再进行实体浇筑。
(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技术、安全人员应带领架子工现场巡查,及时调整支撑体系构件的紧固度和稳定性,确保万无一失。
(5)支撑体系外围必须设置围挡和警示牌并设置专人按时巡查,防止施工机械或社会车辆碰撞造成坍塌事故。
(6)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可进行架体拆除作业,拆除程序与搭设程序相反。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由上而下按层拆除,横向同时拆除,纵向从中间向两支座依次拆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防止引发支撑架体坍塌事故。
4.1.7建筑构件防坍塌措施
(1)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需求,制定合理的物料构件进场计划,尽量减少现场物料构件的堆放量。
(2)选择便于施工取用且与现场相对隔离的地点作为堆放场地。
(3)各种物料构件必须分类堆放,采用挡墙、隔离栏等措施实施。
(4)码堆物料构件必须事先平整地坪,视单件长度、宽度或占地面积大小及落地平稳度确定堆码高度。如整件模板高度不超过3m;钢板桩叠放高度不超过0.6m;石材、道板、砖料按件平放;圆柱体构件必须采取山尖形堆码,底部两侧加设木塞,高度不得超过2m。
(5)堆码材料周围必须设置警示标牌、拉警示线或围栏,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6)取料时必须由上而下,不得从底部或中间部位抽取,防止堆料失稳引发坍塌事故。
采用LEC评价方法判别危险程度(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体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度;C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根据危险程度预判事故级别,确定预警行动级别。
4.2.1预警分级
预警信号 | 事故级别 | 危险级别分值 | 含义 |
红色 | I级 | 极其危险分值>320 | 征兆明显,随时可能发生 |
橙色 | II级 | 高度危险级分值160~320之间 | 征兆明显,短时间内可能发生 |
黄色 | III级 | 显著危险级分值70~160之间 | 有征兆,能够发生 |
蓝色 | Ⅳ级 | 可能危险级分值20~70之间 | 有危险源,有可能发生 |
4.2.2预警措施
(1)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发出后,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人员立即撤离现场,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行动,有效控制险情,减少事故损失。
(2)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发出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行动,落实防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发出后,项目部应指定专人,明确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4)蓝色预警
蓝色预警发出后项目部应提醒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人员注意观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项目部各应急小组、施工班组、施工现场XX区域发现坍塌事故前兆,现发出X色预警信息,各应急小组做好应急准备。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立即根据X色预警信息,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以现场大声呼喊或电话、手机短信等通讯工具实施预警(联络电话见4.3),预警信息发布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实施。
公司设应急救援值班室,电话:68586173
见附件一、附件二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通过手机短信、邮件、电话报警内容如下:
各位领导,XX项目部XX现场发生坍塌事故,目前死亡人数为X人,受伤人数为X人,财产损失大约为XX万元。现场情况已经控制(不可控),目前正在组织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所在项目部根据自身和地方社会资源,确定求援方式。当发生应急救援人员受困或应急救援任务超过项目部应急能力时,及时向外求援。(由项目部应急小组按本案6.2响应程序扩大救援)。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故发展态势和事故现场应急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
一级响应:预计将发生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坍塌事故或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二级响应:预计将发生较大(III级)、一般(Ⅳ级)坍塌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故有扩大的趋势。
应急响应基本程序
6.2.1凡发现I级(红色预警)、II级(橙色预警),坍塌事故即将发生或事态正在逐步扩大,或事故已经发生,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级)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工作小组,加大应急响应力度。发生事故的分公司(项目部)应立即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所在地应急救援部门的支援。
6.2.2凡发现III级(黄色预警)坍塌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及Ⅳ级(蓝色预警)坍塌事故隐患时,各分公司(项目部)应立即根据本预案要求,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隐患,并将事故损失情况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书面)公司安全部门。
6.2.3先期处置
事故(事件)发生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事故现场先期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含人员疏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6.2.4扩大应急
如发生等级事故后,经现场应急救援和所在地有关部门增援后,仍无法控制险情或灾情时,由所在地应急救援部门决定是否扩大应急,公司需竭尽全力配合扩大应急救援工作,如加强警戒、疏导交通,给救援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
6.2.5应急响应注意事项
(1)建筑构件或建筑物坍塌应急响应过程中,应坚持由上而下清除重物,创造条件对伤员上部的重物进行支撑,防止清理过程中倒塌物体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2)基坑沟槽土方坍塌应急响应过程中,应首先加强排水、降水措施,加固支护,用机械迅速清除上层坍塌土方。在接近被埋人员部位时必须采用人工清理,防止机械伤害被埋人员。
6.3.1应急措施
(1)当发生坍塌事故时,在事故发生点100m范围内划定危险区域,疏散人群,减少不必要伤亡。
(2)积极抢救现场受伤人员,将受伤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进行救护。如现场有人员被埋,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应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采取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办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在接近被埋人员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改用人工挖掘,防止误伤被埋人员。
6.3.2现场急救
当发生坍塌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土方、岩石等搬离,将受伤者抬出来交给医院救护组立即进行抢救,医疗救护组做好外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到场前伤员的救护工作。
(1)如伤员发生休克,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在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骶骨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
(4)遇脊椎 ,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脊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
7.1工程项目部要配备适量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并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7.2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可实行就地、就近调用和应急状态下优先使用。
7.3公司设备物资部门负责掌握应急抢险所需大型工程设备动态,更新设备状态和设备所在地(工程项目部)信息。
7.4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应首先利用工程项目部建设的既有资源,保证应急及时、高效。
7.5必要时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资源。
7.6应急物资装备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挖掘机 | 台 | 2 | 项目部 |
装载机 | 台 | 1 | 项目部 |
渣土运输车 | 台 | 2 | 项目部 |
水泵 | 台 | 2 | 项目部 |
铁锹 | 把 | 10 | 项目部 |
担架 | 副 | 1 | 项目部 |
药箱 | 只 | 1 | 项目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