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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3日

1、事故风险分析

⑴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很多,有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技术边坡角、边坡形式、开采程序、推进方向以及穿爆工艺等,其主要事故形式表现为滚石、坍塌和滑坡;

⑵边坡一旦发生坍塌、滑坡、损失大、影响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排土场发生滑坡会对行人、车辆、下游农田、村庄造成较大影响,引发民事纠纷,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台阶边坡坍塌时如生产人员和设备、设施未及时发现并撤离,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⑶坍塌、滑坡多发生在夏季雨水较多季节或开采施工不当、基层破坏、地质变化、地震影响等条件下;

⑷事故发生前可能会出现岩体部分膨胀、局部塌落等现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本矿应急组织体系主要分为内部应急组织和社会应急救援。一旦超出本矿应急能力,将请求社会应急机构支持。本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由现场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援及安全警戒组以及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组组成。

2.2指挥机构及职责(略,详见综合预案)

3、 处置程序

3.1危险源管理

3.1.1危险源监控

在矿山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负责管理。

根据本矿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矿山基本情况和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立即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同时要立即停止生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3.1.2预防措施:

⑴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

⑵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爆破边坡角。

⑶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坚持从上至下的开采顺序,坚持打向下或斜炮孔,杜绝掏采作业,避免边坡形成伞岩和空洞。

⑷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⑸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隙可能滑落或大块浮石及伞岩在上部时,必须立即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要撤离到安全地点。

⑸指定专人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⑺设立专门的边坡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

3.2、预警行动

3.2.1启动事故预警的条件

(1)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需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进行施救和外部力量支援施救的事故。

(2) 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做出灾情预警。

(3)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事故。

3.2.2启动事故预警行动单位

xx省xxxx有限公司xx。

3.2.3预警级别

依据露天采石场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1)IV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1—2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2)III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3—9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3)II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非常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10—29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4)I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很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3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结合本矿实际,矿山采取的预警级别为IV级和III级。

3.2.4预警方式、方法

(1)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说,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伤害的常识。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调集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5)确保信息、交通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2.5信息发布:

发生事故后,由矿山职能部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现场对外发布信息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发言人,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发布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信息。

信息发布原则: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3信息报告

3.3.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与互救,并立即向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2信息上报

矿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上报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概况以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的类型;3)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3.3信息传递

矿长通过电话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补充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责任人以及具体方式。

3.4应急处置

3.4.1响应分级

依据本矿实际,按照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等因素,将响应分级分为企Ⅱ级和企Ⅰ级(政府Ⅳ级、政府Ⅲ级)二个等级。其中,企Ⅱ级为本矿内部响应,企Ⅰ级(政府Ⅳ级、政府Ⅲ级)事故以上由本矿和当地政府级响应,本矿应服从上级应急救援组织的安排。响应分级见下表:

响应级别及分级依据表

事故级别分级依据处置部门响应级别
一般事故                                                    (Ⅳ级1档)事故性质较轻,本矿有能力处理,事故危害和影响局限于特定岗位及生产区域。发生造成3人以下重伤;3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启动矿山应急预案。企Ⅱ级
一般事故                                                    (Ⅳ级2档)事故性质较重,本矿能力不足以处理,事故危害和影响超过所在生产区域,仍局限于矿山内部。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造成3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山、当地公安消防队伍、区安监局等政府有关部门。企Ⅰ级                                                    (政府Ⅳ级)
较大事故                                                    (Ⅲ级)事故性质严重,本矿能力不足以处理,事故危害和影响涉及全矿,甚至可能影响周边企业或设施。发生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山、当地公安消防队伍、区安监局等政府有关部门。企Ⅰ级                                                    (政府Ⅲ级)

3.4.2响应程序

3.4.2.1应急指挥

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设立值班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2)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3)现场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后,迅速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值班室值班人员;

4)应急救援指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线路方式等)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

5)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矿长在1小时内电话向xx区安监局汇报。

3.4.2.2应急行动

Ⅲ级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xx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安监部门报告。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调配所需应急物资,协调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理,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向上级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扩大应急救援。

Ⅳ级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发生事故和扩大,杜绝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xx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安监部门报告。

3.4.2.3资源调配

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调配所需应急物资,协调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理,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扩大应急救援。

报告程序框图见下图。

3.4.2.4扩大应急

现场指挥部应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请求扩大应急救援级别,增援应急救援力量。

3.5处置措施

3.5.1、自救互救

(1)发现预兆后现场人员的避灾措施

①矿工在工作面发现有事故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最近的安全区域撤离。

②无法撤离时,必须迅速撤至相对安全位置或等待救援。

(2)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的避难措施

矿工在撤退中,如果退路被堵,可到相对安全位置,并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

3.5.2、应急处置

⑴当发生积水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清理现场积水,并加强排水,确定建立事故现场警戒区域,事故现场警戒区域内禁止一切振动较大的设备进行作业;

⑵因积水引起边坡滑坡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事故涉及区域人员撤离现场;

⑶当边坡滑坡、坍塌过程中引发人身伤害时,按照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办法,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⑷在现场情况超出本矿救援能力范围时,与上级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⑸事故发生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务人员到场救助。

3.5.3、处理事故时的注意事项

(1)设立安全岗哨,禁止非救灾人员进人灾区。

(2)当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人员向安全地方撤离。

(3)在确保不会再次发生坍塌的情况下,方能组织机械进入事故地点进行清理,并有专人做好监测、观测工作。

3.5.4、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为了有效地开展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我矿储备一定的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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