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预防烟气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障周边居民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制定本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与责任分工,确保超标排放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碱炉及关联设备因工艺异常、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烟气超标排放事件,涵盖轻度、中度、重度三级超标情形。
三、应急组织体系
1. 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经理
成员:生产部、安全环保健康部、车间主任
职责:统筹指挥应急响应,协调资源调配,决策停炉等重大措施。
2. 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成员:当班员工、设备检修人员
职责:实施现场排查、工艺调整及紧急维修,确保处置措施落地。
3. 监测与汇报组
组长: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人
职责:实时监控烟气排放数据,超标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及生态环境局报告。
4. 保障组
组长:车间技术负责人
职责:储备应急物资(如备用油枪、滤材),保障运输与调配。
四、应急响应程序
1. 超标发现与报告
当班员工:巡检发现烟气超标时,立即汇报值班长,并记录超标时间、参数。
值班长:10分钟内上报调度、车间主任,同步调整碱炉负荷至最佳工况(如降低负荷30%)。
车间主任:30分钟内通报生产部、安全环保健康部及总经理,组织技术团队排查。
2. 现场排查与处置
排查范围:静电除尘设备、碱炉燃烧工况、烟道积灰、在线监测仪器。
处置措施:
轻度超标(如粉尘短时超标):清理烟道积灰,调整除尘水压至0.8MPa以上。
中度超标(如连续2小时SO₂超标):切换备用油枪,优化雾化效果(油压≥2.5MPa),降低垫层高度以改善燃烧。
重度超标(如日均值超标):立即停炉,启动备用设备,并上报生态环境局。
3. 停炉与复产
停炉条件:超标持续2小时未缓解时,值班长下达停炉指令,切断燃料供应。
复产准备:
检查油枪雾化效果,确保油压稳定。
清理烟道残余物,测试除尘系统效率达95%以上。
复产前需经安全环保健康部确认排放达标。
4. 信息上报
时限要求:安全环保健康部需在超标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属地生态环境局提交书面报告,内容涵盖超标时段、污染物浓度、处置进展。
五、应急终止与评估
1. 终止条件
经监测小组连续2小时检测,烟气排放指标恢复至国家标准以下,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
2. 事后评估
总结会议:应急终止后24小时内召开复盘会,分析超标原因(如设备老化、操作失误)。
预案修订:根据评估结果更新排查清单、物资清单及响应流程,每年至少演练2次。
六、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解释。
2. 若与国家环保法规冲突,以最新法律要求为准。
3. 预案修订需经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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