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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0日

    6.扑救毒害品、腐蚀品火灾的基本对策
    毒害品和腐蚀品对人体都有一定危害。毒害品主要经口或吸人蒸气或通过皮肤接触引起人体中毒的。腐蚀品是通过皮肤接触使人体形成化学灼伤。毒害品、腐蚀品有些本身能着火,有的本身并不着火,但与其他可燃物品接触后能着火。这类物品发生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灭火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一般情况下采取全身防护即可,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氧气或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2)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限制燃烧范围。毒害品、腐蚀品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灭火人员在采取防护措施后,应立即投入寻找和抢救受伤、被困人员的工作,并努力限制燃烧范围。
    (3)扑救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晶、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4)遇毒害品、腐蚀品容器泄漏,在扑灭火势后应采取堵漏措施。腐蚀品需用防腐材料堵漏。
    (5)浓硫酸遇水能放出大量的热,会导致沸腾飞溅,需特别注意防护。扑救浓硫酸与其他可燃物品接触发生的火灾,浓硫酸数量不多时,可用大量低压水快速扑救。如果浓硫酸量很大,应先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等灭火,然后再把着火物品与浓硫酸分开。

    7.扑救易燃固体、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对策
    易燃固体、易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或泡沫扑救,相对于其他种类的化学危险物品而言是比较容易扑救的,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也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黄磷等。
    (1)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等是能升华的易燃固体,受热发出易燃蒸气。火灾时可用雾状水、泡沫扑救并切断火势蔓延途径,但应注意,不能以为明火焰扑灭即已完成灭火工作,因为受热以后升华的易燃蒸气能在不知不觉中飘逸,在上层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尤其是在室内,易发生爆燃。因此,扑救这类物品火灾千万不能被假像所迷惑。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
    (2)黄磷是自燃点很低、在空气中能很快氧化升温并自燃的自燃物品。遇黄磷火灾时,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对着火的黄磷应用低压水或雾状水扑救。高压直流水冲击能引起黄磷飞溅,导致灾害扩大。黄磷熔融液体流淌时应用泥土、沙袋等筑堤拦截并用雾状水冷却,对磷块和冷却后已固化的黄磷,应用钳子钳入贮水容器中。来不及钳时可先用沙土掩盖,但应做好标记,等火势扑灭后,再逐步集中到贮水容器中。
    (3)少数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如三硫化二磷、铝粉、烷基铝、保险粉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宜选用干沙和不用压力喷射的干粉扑救。

    8.扑救放射性物品火灾的基本对策
    放射性物品是一类发射出人类肉眼看不见但却能严重损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α、β、γ射线和中子流的特殊物品。扑救这类物品火灾必须采取特殊的能防护射线照射的措施。平时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时,以及使用这类物品的单位及消防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防护装备和放射性测试仪器。遇这类物品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先派出精干人员携带放射性测试仪器,测试辐射(剂)量和范围。测试人员应尽可能地采取防护措施。
    ①对辐射(剂)量超过0.0387C/kg的区域,应设置写有“危及生命、禁止进入”的文字说明警告标志牌。
    ②对辐射(剂)量小于0.0387C/kg的区域,应设置写有“辐射危险、请勿接近”警告标志牌。测试人员还应进行不间断巡回监测。
    (2)对辐射(剂)量大于0.0387C/kg的区域,灭火人员不能深入辐射源纵深灭火进攻。对辐射(剂)量小于0.0387C/kg的区域,可快速出水灭火或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扑救,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
    (3)对燃烧现场包装没有被破坏的放射性物品,可在水枪的掩护下佩戴防护装备,设法疏散,无法疏散时,应就地冷却保护,防止造成新的破损,增加辐射(剂)量。对已破损的容器切忌搬动或用水流冲击,以防止放射性污染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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