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应急救援过程的通讯
4.7.1保证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4.7.2措施:
电梯轿厢内应配备紧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能与有人值守的建筑物救援中心(或管理机构)联通.
应安排救援人员与被困人员在现场保持联系.各应急救援单位(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小组)应配备适宜的通讯设备,例如:电台,电话,对讲机,电喇叭等.
各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小组,应编制或携带适宜的应急救援通讯录,包括: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录,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或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联络方式,社会救援力量通讯录等.
各应急救援单位应设置专用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4.8 应急人员的防护
4.8.1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应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应急救援活动,避免发生针对应急救援人员的伤害事件.
4.8.2防止疾病传染:在传染病医院,传染病戒严区,针对严重传染病人员进行救援时,应在医疗,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
4.8.3防止辐射:在较强辐射的区域内实施应急救援时,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
4.8.4防止砸伤:在建筑物可以进入,并且不会发生倒塌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活动.
4.8.5防止烧伤,烫伤:可以采取先灭火,降温,或在消防人员配合下实施应急救援活动.
4.8.6防止交通事故:在天气,道路,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活动,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迷路,失踪,泥石流,塌方等.
4.8.7防止触电:在漏电区域,例如:发生水灾或湿水环境实施应急救援活动时,可根据救援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宜绝缘防护措施,在可能的情况下,先切断造成危害的电源.
4.8.8防止人为伤害:电梯使用单位或公安机关应负责维护应急救援现场秩序,避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发生人为伤害事件.
4.8.9应急救援小组应加强对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监护.
4.9 群众的安全防护
4.9.1电梯使用单位或公安机关:对可能造成伤害的现场进行有效的防护,如:设立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警戒线,戒严等.
4.9.2电梯使用单位或公安机关:疏散群众撤离危险区域.
4.9.3电梯使用单位或公安机关:维护应急救援现场秩序,避免群众进入危险区域,避免群众采取错误的救援行动或过激行为而发生伤害事件.
4.10 紧急处置
4.10.1针对电梯轿厢内受困人员:
应急救援人员与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联系,对受困人员进行安抚.
提示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安静,尽可能远离电梯轿门,配合救援活动.
如果需要,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电梯轿厢内病人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
4.10.2针对伤员:
采取必要扶助措施.
采取必要的包扎,止血措施.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工作.
4.10.3防止事故的扩大发展,可以通过操作"急停按钮"或"切断电源"的方法,使造成事故的电梯停止运行.
4.10.4建立有利于开展应急救援活动的环境,例如:灭火,关闭跑水的管道的阀门,疏散现场群众,维护应急救援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众进入应急救援现场.
4.10.5各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启动本预案时,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用救援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必要时,通知公安,武警,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对应急救援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协助抢救.
4.11应急救援方案及实施
4.11.1应急救援方案: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对电梯进行操作和控制,建议采取电梯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电梯专业维修对于电梯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维修人员不能对电梯进行操作和控制,建议请求专业的消防人员支援,采取消防人员的特殊救援措施,发挥消防人员高空作业能力强,经验丰富,高空作业设备和特殊救援设备齐全的优势,完成救援活动.
4.11.2电梯事件或事故案例及一般救援方法:
曳引电梯,液压电梯非开门区困人(停电,冲顶,蹲底,门触点故障):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人员关(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附录1
曳引电梯,液压电梯非正常开门运行发生剪切事故(开门走车,溜车):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门区或在井道内,将人卡在门区和轿厢,轿厢与对重之间;救援方法详见附录2.
曳引电梯制动器失效: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人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附录3.
安全钳意外动作:故障现象可能是限速器动作后带动安全钳动作,将电梯轿厢或对重闸在导轨上,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人员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附录4.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乘客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附录5.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发生夹持(梯级与裙板,扶手带,梳齿板):故障现象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将乘客的身体某一部位或衣物夹住,可能造成乘客身体的局部性伤害;救援方法详见附录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级断裂,断链,制动器失灵:故障现象可能是乘梯人员随着梯级下陷而掉入桁架内,乘梯人员可能会被梯级卡在桁架内,可能对乘梯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可能直接造成乘梯人员的伤亡:救援方法详见附录7.
发生火灾后,电梯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其一是电梯可以继续运行,其二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继续正常运行,将人员关(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附录8.
发生大面积停电,雷击,台风,暴风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故障现象可能是由于暴风雪侵袭引发停电,电梯停在井到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救援方法详见附录9.
4.11.3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救援措施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电梯不具备电梯专业救援条件(如:建筑物危房,恐怖,毒气泄漏等),救援人员无法实现救援,应请求专业部门支援.
4.12 应急结束:
受困人员全部救出轿厢或脱离险竟,死亡和失踪人员已查清,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紧急疏散的人员得到安置或恢复正常生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重特大事故,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应急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由有关单位负责.
5.1.2发生电梯设备事件或事故后,必须由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5.1.3电梯事件或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建筑物损坏的,应当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出具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5.1.4如果有必要,电梯事件或事故救援结束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并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电梯运行事件或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5.2.1电梯事件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单位需立即对事件或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对事件或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询问记录事件和事故发生时的状态,然后对电梯进行详细的检查后,填写事件或事故调查单.
5.2.2事故处理后,各企业应及时组织技术,生产,维修保养,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梯应急预案.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体系必须确保通信与信息的畅通,有关通信资源的使用应由现场人员单位承担,并予以保证.应急救援组组成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异常现象,能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6.2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6.2.1各生产厂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维护保养台数储备足够的救援装备.主要有安全防护用品,手动导链,钢丝绳索,开锁钥匙,开闸扳手,盘车手轮,照明器具等各种专用工具.
6.2.2各生产厂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维护保养台数和分布区域,建立适当的应急对应队伍,配备足够的人员,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
6.3交通运输保障
尽可能采取一切可以采用的交通资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应急救援单位应最少配备一部车辆为紧急救援专用车辆.
6.4医疗卫生保障
协调各相关部门与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事件或事故的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5治安保障
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维护秩序,疏散群众,疏导交通等工作,使用单位应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以保证应急行动能够正常进行.
6.6物资保障
6.6.1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救援用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所需的救援物资和设备.
6.6.2配备必要的电梯配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在恢复电梯运行时需要有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根据电梯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并与日常保养相结合,设置相应的部件供应体制,储备足够的电梯配件,对应应急使用,.用于应急的物资应设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及时补充.
6.7资金保障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件或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应急救援储备金,以保证应急救援时的人员救护及人员伤情处理的使用.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件或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应急处置工作资金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