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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甄佳 凌志强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8月18日

 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安全评价 评价报告 问题与对策 不符合 不深刻 不明确

  安全评价的目的旨在通过综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笔者在统计对比黑龙江地区的几家评价机构出具的不同类型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安全评价导则,分析得出当前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1安全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1.1不符合

  (1)格式不符合

  安全评价报告的封面、盖章、签字和附录等在各安全评价导则中都有很明确的规定且各导则有着不同的要求。笔者认为应该严格按照不同导则的要求完成规定项目,评价机构不能自己另创一套。但某些评价机构的报告中不管是安全预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还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其封面,盖章,签字,附录等一律按《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规定格式定稿,这样做显然不符合其他评价导则的规定与要求。

  (2)内容顺序不符合

  在各评价导则中对于报告的内容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其规定的顺序是科学合理的,不仅便于编制与审核,也不易导致漏评但统计中有些报告不按规定顺序编排,前后顺序颠倒。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中,常有将“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果预测”写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之前。

  (3)打印、排版和装订不符合

  安全评价各导则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打印排版和装订工作均作了非常明确的要求。但统计报告中常常出现页码前后颠倒,标题编号错误,字号大小不符合相关规范,错字、别字较多,单位(外文)符号不规范和表格错位等现象

  1.2不深刻

  (1)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范围理解不深刻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以及其生产活动过程能否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关键性工作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依据。这就要求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必须深入理解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关条款的真正含义,否则,将会导致错误的评价结论。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不能结合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标准条文,甚至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引用不足。

  (2)对安全评价的要求与评价方法的选取原则理解不深刻

 进行安全评价时,首先是针对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征,搜集有关资料,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其次是对众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单元进行筛选,针对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要单元进行重点评价。由于各类评价方法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与使用条件,因此要有针对性地选用评价方法。这就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但在当前的评价机构中,很多从业人员并不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背景。因此某些评价机构编制的报告常常是“一个模本”,常出现漏评和系统相关评价系数选取失当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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