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安全评价导则
一、《安全预评价导则》(2003年5月21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本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除外)安全预评价。
1、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2、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安全预评价内容: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4、安全预评价程序: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5、安全预评价报告内容:概述;生产工艺简介;安全预评价方法和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
6、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与管理: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将安全预评价报告交由具备能力的行业组织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
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2003年5月23日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本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除外)安全验收评价。
1、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2、安全验收评价内容: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评价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前期准备;编制安全验收评价计划;安全验收评价现场检查;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审。
4、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概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评价;易燃易爆场所评价;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评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记录评价;强制检测设备设施情况检查;电气安全评价;机械伤害防护设施评价;工艺设施安全联锁有效性评价;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附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附录。
三、《安全现状评价导则》(2004年3月26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本导则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1、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是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期,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该系统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2、安全现状评价内容:
1)、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
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3、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定性、定量评价;安全管理现状评价;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确定评价结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
4、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前言;目录;评价项目概述;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定性、定量化评价及计算;事故原因分析与重大事故的模拟;对策措施与建议;评价结论。
四、专项安全评价: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五、《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2003年6月24日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本导则适用于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除外)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非煤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1、非煤矿山: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2、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内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核实检查矿山井巷、地下开采、露天开采、提升运输、通风防尘、尾矿库、排土场、炸药库、防排水、防灭火、充填、供电、供水、供气、通讯、边坡等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矿山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程序:前期准备(区分非煤地下矿山、非煤露天矿山);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等。
4、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安全评价依据;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单元的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