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技术与实践
作者:毛益平 郭金峰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05日
3.1.2安全评价过程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受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承担了该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任务。由于该建设项目投资较少,属小型项目,按照劳动安全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安全评价工作可直接进行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首先,按照安全预评价的一般程序,收集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进行现场调查;
其次,初步分析建设项目中的工艺流程、生产设施、生产物料、作业环境等评价单元的危险、有害因素,全面查找系统中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第三,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根据该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工艺特征,采用了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方法(FMEA)、工程类比方法(PEA)、故障树法(FTA)等多种安全评价方法。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方法(FMEA)对主体工程中18个危险单元或工艺进行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用表格的形式发掘出危险作业的170余种事故模式或故障模式,提出对策措施建议300余条。工程类比方法(PEA)分别对采场最大暴露面积或采空区顶板最大允许暴露面积、地表岩移等评价单元进行类比分析,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或事故模式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故障树法(FTA)根据影响和睦山铁矿开采的矿山火灾的危险性、矿山突然涌水的危险性、矿山冒顶的危险性和爆破危险性等评价单元进行了定量评价,依据评价函数值的大小,对矿山危险程度预评价,结果确定和睦山铁矿危险等级为W级稍有危险。
3.1.3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劳动安全预评价认为,和睦山铁矿地下开采影响矿山危险和危害较大的矿山火灾矿山突水、地面塌陷、顶板冒顶、爆破和生产设备损害等,尤其是顶板冒落事故的发生概率较大,建议在矿山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和矿山生产中应加以重视,并做好事故应急措施,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3.2应用实例之二
马钢集团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村采场恢复建设工程劳动安全预评价。
3.2.1恢复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1993年开工建设,采选规模为200万t/ a ,1996年因故停工,2001年8月恢复建设,形成150万t/ a的生产规模,2002年11月在一期恢复建设的基础上,进行了高村采场二期恢复建设可行性研究。高村二期建成后,一、二期采场将成为一个统一的高村采场,设计规模为500万t/ a,年剥岩量约为“5万t。高村采场建成后为露天开采方式。
3 .2 .2安全评价过程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受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承担了该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任务。由于该项目总投资为1 .83亿元,属中型项目,按照劳动安全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评价工作分为评价大纲和评价报告2个阶段进行。
首先,收集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现场调查高村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等利用原有的工业设施或在一期建设中已经形成的工业设施,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其次,初步分析恢复建设中的工艺流程、生产设施、生产物料、作业环境等评价单元的危险、有害因素,全面查找系统中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第三,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根据该恢复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工艺特征,安全评价中采用了工程类比法(PEA)、岩体工程稳定性分析法、机械工厂安全评价法,故障树法(FTA)和专家评议法等安全评价方法;
第四,编制劳动安全预评价大纲,专家评审后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五,采用劳动安全预评价大纲经专家评审后的安全评价方法对高村采场恢复建设工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分析,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3.2.3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对高村采场恢复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认为,高村采场露天开采影响矿山危险和危害较大的采场爆破、边坡、排土场、尾矿库和炸药库等,应视为重大危险源,建议在矿山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和矿山生产中应重点加以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建立急救体系和开展专题研究,确保矿山投产后的安全生产。
4 结语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对于完全适用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经验和评价方法,只有通过从事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者的不断研究、开发,到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方法或体系,本文仅仅总结了作者的一些初浅认识和从事安全评价的实例,相信在《安全生产法》已经实施的今天,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在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下,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一定会进一步加强,最终会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