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生产安全危险源进行识别,并评价其危险程度,为制定生产安全目标、专项生产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准备措施提供重要依据,保障生产安全的顺利实施。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生产活动,包括顾客、供方和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技术、成品、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所有机械设备和机具、在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办公及生活的设施及活动的危险源识别。
3 职责
公司质安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策划的主要职能部门,行政部和生产部分别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实施危险源调查识别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总则
执行本程序应体现危险的预防控制为主,反应性控制为辅的原则,为活动的运行控制、应急准备提供科学的依据。为确保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适用性,当生产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时,在实施之前,应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价,并据此调整相关的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
4.2 危险源识别与评价
4.2.1质安部会同行政部、工会就公司范围内通用的生产过程中以及办公、生活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
a.历史的经验,现在的控制情况和可以预见的变化情况;
b.正常的生产、生活、设备抢修、恶劣天气条件等异常情况,以及火灾等事故的紧急情况;
c.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粉尘及有害气体伤害、失火等类型对员工(包括相关方)的伤害类型。
4.2.2 危险源辨识应由接受过职业健康和安全知识培训、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且经授权的人员进行。
4.2.3 危险源辨识应收集以下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
——以往事故、事件的记录;
——安全检查、审核的发现及结果;
——管理评审的情况;
——环境因素的监测报告;
——员工及相关方的意见。
4.2.4 以下列分项或设施为危险源辨识的重点(不限于)
——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
—— 生产机具
——生产用电
4.2.5 危险源辨识应形成《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经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发至各部门参照执行。表中应说明危险源存在的过程及其特性。如电焊渣飞溅形成火灾。
4.2.6 生产部根据生产过程的特点,参照集团公司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作为风险控制策划的依据。
4.2.7 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生设计要求、工艺、材料等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可能导致危险源或风险等级变化时,编制人应确保《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及时更改,并将这些变化传达到所有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