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发以来,建筑装饰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作为我国的一个新兴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更应该强调安全生产。
建筑装饰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装饰行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装饰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难以避免,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另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手工劳动的非标准化,使得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因素),是指建筑装饰施工企业长期或者临时地施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包括场所、设施及施工场地中的特指的部分专项施工)。
《安全生产法》之所以有上述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重大危险源是危险物品大量聚集的地方,存在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且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专业人员及时识别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全面地掌握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及具体的危害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是施工安全保证
建筑装饰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要素。“重大危险源”简言之就是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各类容易构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主要是在工程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项目各方面的资料、当前的状态、外部环境、管理制度、工艺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的部位、关键的环节进行重点控制,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在施工开工前识别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制定可控制的有效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现场事故的“隐患”,保障施工安全,为企业完成施工产值,创造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有利条件。
作为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有着自身固有的特点。首先,施工领域广,存在高空作业、机械伤害、触电、化学性爆炸等,是重大危险源最多的行业之一,建筑装饰企业职工千人因工死亡和千人重伤率控制指数也远远高于一般行业。其次,施工程序复杂且不同的建筑形式及施工具有不同的操作规程,各种功能要求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施工手段,工程施工中的每道工序、在每个阶段都有着一定的操作差异,其中蕴涵的不安全因素也各种各样,并且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同时这些变化还有不规则性的特点。再次,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不尽相同,一旦各单位之间不能有效地协调、配合,就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源。
随着科技的进步、安全管理模式的不断更新,一些老套套、老框框早已不适合现代管理的需要,只有顺应装修施工过程的规律,正确地运用管理体系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控制的方法,才能把重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装修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