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要把“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以街镇为单位,实行部门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单位、志愿者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和居民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创建机制。城市社区要充分利用城市丰富的社会资源和公共设施,将安全内容有机融入各类社区建设项目和工作中;农村要逐步推进农村安全社区建设,结合农村安全特点和重点,指导村居针对农村用电安全、农机安全、涉水安全、农药中毒预防、火灾预防等问题开展安全宣传。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有100个以上市级“安全社区”,有20个社区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
8.安全文化下乡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全市移动营业厅、公交车车载电视、社区LED播放安全宣传片,与文广局共同组织千场电影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文化。
(二)区域性活动由各区县、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
要按照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各项活动要特别深入基层,深入班组和生产一线。
各区县、各行业在完成全市统一部署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基层企业组织开展好活动:一是开展员工为班组、班组为车间、车间为全厂排查隐患、改进工作提建议活动;二是在员工当中开展征集警示语和演讲等活动;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标兵”评选活动;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员工集中讲一次安全课等。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层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思路,注重实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要求,以点带面,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从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用“安全生产月”带动全年的宣教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张贴安全生产字画、标语,组织相关人员收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三)面向基层,面向员工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好“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自查自纠行动,通过普法和教育,查找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认识有提升、在理论水平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围绕中心,务求实效
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以月促年的目标。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正面宣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意义,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推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要安排版面和时段,集中宣传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0日、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以此为重要依据,结合检查考评结果,评比、推荐天津市和全国“2011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