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和形象,关系到企业职工的生命和家庭幸福。而确保安全生产,重要的是要搞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途径。
为落实富源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年”活动方案,全力开创兴路煤矿二号井安全生产新局面,实现本矿2012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特制定本方案,下发全矿各科室、队组,要求相关人员及各队组,认真学习,组织落实。
一、成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石建民(法人兼矿长)
副组长:薛定元(安全副矿长)
成 员:邹新华(生产副矿长)
汪禄生 (总工程师)
肖祥四(机电副矿长)
唐克纯(副总工程师)
余三华 (采煤区区长)
何纯益 (掘进区区长)
黄文胜 (通防副总工程师)
谢国平 (矿长助理)
周加富 (带班副矿长兼安全科长)
朱海山 (后勤副矿长)
苏 震 (矿办公室主任)
肖叶飞(采一队队长)
潘新雄 (采二队队长)
吴生武 (掘一队队长)
邓东阳(掘二队队长)
吴应查 (掘三队队长)
肖祥志 (修理队队长)
向浏湘 (锚网索喷队队长)
赵志平 (机电队队长)
办公室设安监科,周加富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落实煤矿“二个主体责任”,以强化现场管理、基础管理为主要措施,反“三违”、抓“三违”,严查重处重大“三违”的人和事,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姿态,促进全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开创全矿安全生产新局面。
三、奋斗目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轻伤事故下降35%;杜绝二类及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消灭电器设备失爆现象,确保设备完好率达100%;完善“六大系统”并确保运行稳定和可靠;坚持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和“四个创评”,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建设本质安全矿井。
四、实施步骤及方法
本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总体推进。
1、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
1)3月底前召开全矿队干、部门负责人、班组长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安排。
2)寻找今年来矿安全管理中的差距和隐患源。
3)矿利用黑板报,开办“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年”专栏一期。
2、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亲自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人员,对井下各系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和安全技术分析总结,按照煤矿行业标准化标准及云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从硬件、软件以及煤矿管理遂项遂条查找本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排列出隐患明细,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效果的“五定”原则制定出维修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并进行登记,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对存在国务院446号令,安监总煤矿[2005]133号所认定的十五项十六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使用专用表格按程序上报,并按“未遂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查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做好痕迹管理。
3)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为主线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煤矿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提高“管好事,履好职”的能力,强力促进煤矿安全、和谐、健康发展。
4)矿安监科制订《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量化考核,对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不力的连队、班组、相关人员,除在全矿进行通报批评,还必须从经济利益上挂钩,从责、权、利、义四个方面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齐抓共管、齐促共帮。
5)搞好煤矿内部的安全执法行动,对各连队的安全质量实行重奖重罚。
6)搞好“五个治理”行动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
(4)治理火害事故隐患;
(5)治理煤尘事故隐患。
6)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7)搞好宣传教育行动
(1)扎实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2)搞好“11.25”、“11.10”重特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3)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教育。
8)搞好三项建设,即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安监队伍建设。
9)开展好其它专项活动
(1) 开展好“三个一”建言及“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
(2) 开展好三个“百安”活动;
(3) 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4) 开展好“十二月平安月”活动;
(5) 开展企业安全文化下矿宣传演出活动;
(6) 开展“11.25”、“11.10”警示教育活动;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
矿对“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提高,并于年底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