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项行动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项专项行动必须结合当时安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狠抓落实,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突出重点,强化投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掘进头瓦斯管理、矿井“一通三防”,工作面顶板防治为重点,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活动取得真正的实效。
六、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年” 活动奖罚措施:
除执行《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外,另补充如下奖罚措施。
1、全月实现安全生产、完成生产任务和进尺,采掘职工人平奖励100元,井辅助人员奖励80元,地面人员奖励60元。
2、评选二个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整改效果良好、全队无轻伤的安全连队,奖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
3、评选二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队干,标准是下井和抓“三违”次数超额完成矿规定指标,连队无轻伤。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
4、对发生重伤的单位罚款500至5000元。
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
2012年2月25日
附:《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2012年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为落实公司2012年湾煤字【2012】003号文件精神,承担起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调动矿井管理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实现兴路煤矿二号井2012年度安全生目标,特制定《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2012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要求矿属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做好安排和部署,严抓细管,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业绩。
一、成立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石建民
成 员:薛定元 邹新华 汪禄生 肖祥四 唐克纯
余三华 何纯益 黄文胜 谢国平 周加富 朱海山 苏 震 肖叶飞 潘新雄 吴生武 邓东阳 吴应查 肖祥志 向浏湘 赵志平
办公室设安监科,周加富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
1、采掘队队干(安全员)、正副班长
2、辅助队队干(安全员)、正副班长
3、技术员、瓦检员
4、司机
三、考核标准:
1、采掘修队工程质量消灭不合格品,一次不合格扣除责任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季度安全奖20%,扣完季度奖为止。
2、全矿消灭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的班组取消本班班组长、跟班队干季度安全奖,并罚所奖金额的50%;扣除所在连队相关人员季度安全奖。
3、全矿井上、下控制轻伤事故,采煤队每个队季度轻伤人数控制在5人次内;掘、修队每个队季度轻伤人数控制在3人次内;机电运输、通风队季度轻伤人数控制在1人次内;地面杜绝轻伤事故。采煤队控制指标外发生轻伤的班组每增加一人次扣减季度安全奖20%,扣减所在连队其他人员季度安全奖10%,直到扣完季度安全奖为止;掘、修队控制指标外发生轻伤的班组每增加一人次扣减季度安全奖的30%,扣减所在连队其他人员季度安全奖15%,直到扣完季度安全奖为止;机电运输、通风队控制指标外发生轻伤每增加一人次扣减季度安全奖的50%,直到扣完季度安全奖。上述轻伤事故人次以到办公室登记的人次为考核依据。
4、井下发生轻伤事故到办公室登记,必须由所在班组跟班队干带领或开出证明,并在发生轻伤事故后不超过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5、凡在矿区范围内(井上下)发生打架斗殴等违章违纪事件的,除按《兴路煤矿“三违”处罚条例》处罚外,另扣减所在连队安全季度奖的20%。
6、建立管理人员抓“三违”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凡未完成抓“三违”指标的,每少一次扣减季度安全奖20元/次。抓“三违”指标如下:矿长2次/月,副矿长5次/月,区长6次/月;连队干部5次/月;正副班长3次/月。所抓“三违”以调度室开出罚款单为考核依据。
7、建立“三违”人员档案,试行违章人员黑名单制度,凡管理人员“三违”者,一律取消季度安全奖,年度内2次以上进入“三违”档案的,取消年度安全奖和评功评先资格;一个月内连续三次“三违”者划入黑名单;一季内7次“三违”者划入黑名单;年度内12次“三违”者划入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本矿内任何队组不得录用,进入黑名单的管理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
8、建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特别对如下人员每次另行奖励400~10000元:
(1)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并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抢救事故有功的。
(3)安全技术工作中有改革发明或推广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9、凡月出勤不足24天的取消获奖资格。
10、司机发生交通罚款和车辆安全事故扣除季度安全奖;铲车不及时到煤斗处铲煤,每影响一次扣季度安全奖100元。
四、奖励标准及资金:
1、按《贵州湾田煤业集团公司2012年度矿井安全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按每吨煤1元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全年计划13万元,用于矿井季度和年度考核奖励;另外,各级“三违”罚款20万元,按专款专用,预计全年可使用安全生产奖励资金为33万元。
2、各级人员奖励如下:
单 位 | 人 数 | 奖金额(元) | 单 位 | 人 数 | 奖金额(元) |
年 度 | 季 度 | 年 度 | 季 度 |
采 煤 队 | 正职 | 2 | 3000 | 1000 | 技术科 | 3 | 600 | 600 |
副职 | 8 | 2400 | 800 | 办 公 室 | 正职 | 1 | 600 | 600 |
班长 | 18 | 600 | 300 | 副职 | 2 | 480 | 480 |
掘 锚 修 队 | 正职 | 5 | 2400 | 800 | 财 务 科 | 正职 | 1 | 600 | 600 |
副职 | 8 | 1920 | 640 | 副职 | | | |
班长 | 32 | 480 | 300 | 司机 | | 6 | 400 | 400 |
机 运 通 队 | 正职 | 2 | 600 | 600 | 调度室 | 正职 | 1 | 600 | 600 |
副职 | 5 | 480 | 480 | | 科员 | 2 | 480 | 480 |
班长 | 5 | 200 | 200 | | | | | |
小计 | | | 83320 | 148480 | 合计 | | | 7920 | 31680 |
合计 | 271400 |
五、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矿安全委员会。
兴路煤矿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