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开发区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开发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任务
1、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监管机构,健全监管网络;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考核和指标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2、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行人安全通道,完善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隔离措施,实行人车分道行驶,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以防泄漏、防扩散为重点,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行为;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认真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面掌握生产、经营、购买、 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易燃、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缺陷;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一般事故减少、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的目标。
4、建筑施工安全。以建筑机械施工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整治重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积极开展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狠抓建筑施工企业“双基”建设,完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开展建筑工程车辆无牌无证治理活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5、燃气安全使用。执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落实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园区燃气中存在的老旧管网、违章压占管线、安全间距不够和与市政管网交叉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和实时监控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情况。
6、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对危化品包装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气瓶等特种设备,以及其他存在可能造成人员群死群伤风险的锅炉、管道、电梯等,开展全面、深入的检查和整治。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
三、时间安排
“铸安”行动从2015年10月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辖区、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乡镇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铸安”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督查检查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
各乡镇、各部门成立检查组,对“铸安”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开展综合督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铸安”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单位负责人,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