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六盘水府办发电〖2014〗51号文件精神,认真吸取他矿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我矿隐患,扎实有效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矿长金旭军
副组长:罗建松、柯常华、胡泽一、邹志友
成员:扶永忠、王顺余、谢和平、陈松林、部门、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安监部,由扶永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业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真查、真改、真验。坚决坚守好煤矿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使从业人员能自觉遵章守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各职能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加大对自己本区域整改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隐患进行排查、登记、整改、验收、消号这五闭合管理;认真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
1、排查工作重点
⑴、“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 (12121运输联络巷与12181底抽巷共用回风巷。
必须采取间隙作业,严禁同时你业);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
⑵、加强对通防部门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管理的检查。
⑶、加强瓦斯检查,严格按瓦斯检查“三对口”检查各区域的瓦斯情况,严禁空班、漏检、少检和假检的现象发生。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⑷、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监控系统24小时运转有效。
⑸、加强抽放系统的抽放有效,机运部、通防部要按矿要求安装好抽放管,并检查抽放管路的抽放效果,如小口径抽放管达不到效果更换大口径抽放管,确保抽放有效。
⑹、加强井下各作业地点的瓦斯探头安装检查及时效检 确保各种探头灵敏可靠。机电队同时对各作业地点的“风电、瓦斯电”闭锁必须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⑺、局扇管理,井下所有局扇是否实行“双风机双电源”。
⑻、机电管理情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⑼、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⑽、严格探放水管理。所有作业地点必须执行“物探先行、钻探补充”的原则,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
⑾、加大对员工违章行为的查处,严防事故的发生。
⑿、落实放炮制度,加强爆破管理;明确放炮距离, 确保爆破安全。 井下放炮工作是否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严格执行“班队长带班放炮”、“三人连锁放炮”、“一炮三检”制度。炮眼严格按照规定充填炮泥和水泡泥。所有爆破作业设置安全警戒线,站岗撤人到位,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石门揭煤必须在永久性避难硐室内放炮,严格按《石门揭煤措施》进行作业。
⒀、通防部要加强对盲巷的检查、栅栏必须牢固、各种牌板齐全。
⒁、督促各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
⒂、严格全面落实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八个100% 。
⒃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矿领导带班升井后,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整改,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录入安全信息化平台。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 5 年,作为责任追究依据。
2、排查治理的内容
全面排查矿井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矿井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则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方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各类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⑶、隐患整改台账及小结情况。
⑷、矿井通风、瓦斯、顶板、机电运输、火灾、水患、监测监控、瓦斯抽采等生产系统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六大系统的运行和建设情况。
⑸、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⑹、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设备配备及维修情况。
⑺、事故通报、处理及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顺利组织实施,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副矿长、副总工等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盘县东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五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安监部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报。
2、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要把“一通三防”及隐患排查工作做为矿井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隐患都要进行排查、登记、整改、验收、消号这五闭合管理。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3、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未按时、按质整改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进行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4、健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