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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农村餐饮卫生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整顿,强化村(社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和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乡村厨师承办聚餐以及餐饮管理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网络。各单位必须将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大事来抓,并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负责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经费、有制度、有台帐、有宣传、有检查;镇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分片包干责任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包干负责村、社区的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食品安全指导和管理;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村(社区)内集体聚餐信息,上门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指导。
(二)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镇食安办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台账,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登记申报备案的农村集体聚餐情况,对于超过20-50人集体聚餐的要向村民组长报告,50人到100人的集体聚餐要向村委会主任报告,100到200人的聚餐要向镇政府报告,20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指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要督促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及时进行申报备案。
(三)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指导、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对镇食品安全管理员、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督导的基本能力。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员要上门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检查指导,并与举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或责任书。 超过200人的集体聚餐,镇政府要提请县有关餐饮监管部门指导,做到事前进行指导,事中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事后进行跟踪掌握情况。督促举办者和承办的乡村厨师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把好菜谱、食品的选配关,把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对大型的农村集体聚餐如庙会、民间宗教活动聚餐,镇政府以及有关监管部门要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四)加强乡村厨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各单位要把乡村厨师队伍纳入管理范畴,要掌握乡村厨师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乡村厨师的管理档案,及时掌握乡村厨师从事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的动态。要定期组织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并发放培训证明,每年要组织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禁止未经培训或患有不宜从事餐饮服务的传染病的乡村厨师承办、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饮服务。
(五)落实大型农村聚餐食品留样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大型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留样制度,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应报告镇食品安全管理员、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要督促聚餐举办者和宴席的承办厨师对食品原材料、食品、饮品留样,冷藏保鲜备查。
(六)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单位要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组织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增强镇、村(社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乡村厨师的食物中毒知识及应急意识,提高其应急处置食品中毒事件的能力。要健全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除按相关部门要求上报信息外,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逐级上报镇、县、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以确保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8月):各单位要进行宣传发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本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进度。
(二)摸底培训阶段( 2011年8月至9月):各单位要组织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要对辖区内乡村厨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并组织对乡村厨师进行集中培训和统一考核,与责任人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
(三)全面整顿阶段(2011年9月至10月):各单位对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网络建设、聚餐申报和备案管理、乡村厨师建档备案、宣传培训等开展专项检查。对管理制度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应督促其抓好整改,确保整顿效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此次农村集体聚餐整顿工作,各单位应成立由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任务。
(二)完善监管体系。各单位要健全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体系,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的经费投入,要依托辖区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整合食品安全的监管资源,确保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网络反应灵敏、运转有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农村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各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业管理,全力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在整顿工作中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认真查阅相关制度及资料,及时对存在问题或工作未到位的人员进行督促指导。镇里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之一。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不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宣传媒介,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要印制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和农村聚餐指导资料并发放到户,切实指导农村聚餐举办者按照餐饮业管理和食品安全要求,规范农村餐饮,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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