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因设备故障、误操作等原因,易使汽轮发电机组轴瓦油膜破坏造成轴瓦烧损。轴瓦烧损,将造成轴颈损坏,严重时发生动静摩擦导致汽轮机损坏,被迫进行停机翻瓦、甚至揭缸处理,对电厂损失极大。为了提高我厂的经济稳定运行、保护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 事故特征
2.1 因汽轮机交直流油系统(润滑、密封)同时故障、开停机误操作、机组事故处理不当而造成汽轮机油系统供油中断;或由于汽轮机进水、蒸汽参数低、叶片结垢、超出力等原因使轴向推力过大,使推力轴承过载毁坏;机组在振动不合格的情况下长期运行;以及检修工艺不良造成油中有杂质、或油口堵塞等原因,使汽轮发电机组轴瓦油膜破坏造成轴瓦烧损。一旦发生轴瓦烧损事故,势必造成轴颈损坏,严重时发生动静摩擦导致汽轮机损坏,被迫进行停机翻瓦、甚至揭缸处理,对电厂损失极大。
2.2 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2.2.1 Ⅲ级状态:汽轮机运行中主油箱油位缓慢下降;运行中发现#1、#2瓦金属温度超过115℃,#3~#6瓦金属温度超过110℃,#7~#8瓦金属温度超过90℃或不正常升高;回油温度超过75℃(达到报警值);机组运行中轴振(X方向、Y方向)达125μm等情况,若不采取措施,容易导致烧瓦事故。
2.2.2 Ⅱ级状态:汽轮机运行中出现润滑油压低0.069MPa,主油箱油箱油位低于-100mm,同时直流油泵联动;机组油系统管道、阀门、法兰结合面等处严重漏油,且系统无法隔绝;汽轮机运行中发现推力瓦温度超过85℃或不正常的升高;运行机组中轴振增大并达到250μm等情况,若不采取停机措施,容易导致烧瓦事故。
2.2.3 Ⅰ级状态:汽轮机运行中出现汽轮发电机任意一个轴承断油冒烟或回油温度突然升高至75℃;汽轮机任意一个支持轴承温度突然升高至120℃或推力轴承瓦块温度突然升高至110℃;汽轮机轴封处冒火花;汽轮机突然发生强烈振动;正常运行的交流油泵故障,备用交流润滑油泵未能联动,且交流润滑油泵跳闸而直流油泵不能联锁启动,或低油压保护未起作用,汽轮机油系统供油中断等情况,已经发生烧瓦事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机构
3.1.1 发电机组烧瓦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运行部、设备部、安监部、行政部单位负责人。
3.1.2 发电机组烧瓦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操作组、应急专业组。
3.1.2.1 应急操作处理组设在运行部,为应急处理的日常值班系统,由运行部当班人员组成。运行部主任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长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的第一指挥人,汽机运行专工应全力协助值长进行事故应急处理。为防止事故扩大,当班值长可以直接调度运行人员和专业应急组协同进行事故应急操作及处理。
3.1.2.2 专业应急组设在设备部,设备部各专业、班组即为各专业应急组,成员为所有专工、班长、检修班组成员。设备部主任为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
3.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1 领导小组职责:
3.2.1.1 负责发电机组烧轴瓦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3.2.1.2 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3.2.1.3 检查督促做好防止发电机组烧瓦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2.1.4 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恢复等各项工作;
3.2.1.5 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2.1.6 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3.2.1.7 组织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2.2 应急操作处理组职责:
3.2.2.1 认真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2.2.2 真执行“两票”制度和设备操作监护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3.2.2.3 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和其它事故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救援;
3.2.2.4 根据具体设备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2.2.5 发生设备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同时密切注意监控其它在运行的设备状况,避免因事故影响波及到其它设备;
3.2.2.6 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3.2.2.7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开展其他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3.2.2.8 协助保安救援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3.2.2.9 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3.2.3 专业应急组的职责:
3.2.3.1 协助运行部查找故障,对设备进行消缺、检修处理;
3.2.3.2 协助后勤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疏散工作;
3.2.3.3 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总结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响应分级、程序
根据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控制事件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汽轮机烧瓦的事故对应分为Ⅰ、Ⅱ、 Ⅲ三个应急响应等级:
Ⅲ级由值长,或部门负责人指挥处置;
Ⅱ、Ⅰ级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应急操作组、应急专业组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4.2 处置措施
4.2.1 三级状态时,下列情况下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情况汇报值长通知设备部门,设备部门接到预警后,应于10分钟内赶赴现场抢险,三级状态下的抢险工作由值长统一指挥。
4.2.1.1 汽轮机运行中主油箱油位缓慢下降;发现任何瓦温度超过110℃或不正常的升高;回油温度超过75℃(达到报警值);机组运行中轴振(X方向、Y方向)达125μm等情况,若不采取措施,容易导致烧瓦事故主油箱油位低,立即查明主油箱油位降低的原因,迅速补油,保持油箱油位。
4.2.1.2 发现汽轮机通流部分有积垢的迹象时,应根据监视段压力限制负荷,及时采取改善蒸汽品质等技术措施。
4.2.1.3 汽轮机运行中发现#1、#2瓦金属温度超过115℃,#3~#6瓦金属温度超过110℃,#7~#8瓦金属温度超过90℃或不正常升高;回油温度超过75℃(达到报警值)或瓦温异常上升、下降,则检查各瓦振动情况,检查冷油器工作情况,若不正常,由专业应急组处理。
4.2.1.4 运行中机组振动增大,达到报警值,应急操作处理组需会同应急处理组根据情况判断是否是热工仪表缺陷,如果是仪表回路或表计缺陷,需要退出保护处理的还要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如果运行中机组振动确实增大,则根据专业分析,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及批准,采取减负荷或改变调门运行方式等方法进行处理。
4.2.1.5 上述处理完毕后,值长和各专业组要做好相关记录。
4.2.2 二级状态时,运行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
4.2.2.1 推力轴承温度超过运行规程规定值。
4.2.2.2 支持轴承温度运行规程规定值。
4.2.2.3 回油温度升高,且轴承内冒黑烟时。
4.2.2.4 润滑油泵起动后,油压低于运行规程规定值。
4.2.2.5 油箱油位低于定值且补油无效。
4.2.2.6 任一轴承回油温度超过规定值时。
按照预警程序,各部门在接到预警后,应于10分钟之内赶赴事故现场。在主管生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运行人员按照规程规定,做好机组停运的一切检查和操作,确保机组安全停机。
当发生了可能引起轴瓦损坏(如水冲击、瞬时断油等)的异常情况下,应在确认轴瓦未损坏之后,方可重新起动。
涉及到设备因素,各级应急响应负责人在组织分析的基础上,立即进入恢复启动或设备修复程序,同时根据设备损害的情况,组织做好设备的检修采购工作。
4.2.3 一级状态时,按照预警程序,各部门在接到预警后,应于10分钟之内赶赴事故现场。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到达之前,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授权的现场领导指挥抢险。
应急操作处理组做好设备停用、系统隔离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专业应急组的设备检修人员会同应急操作处理组,全面检查设备损坏情况,汇报策划部,制定修复方案,物资部门立即组织采购,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现场有关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三个渠道逐级汇报上级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
根据上级公司批复的计划和方案,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4.3 应急处置终止
4.3.1 应急处置结束命令由Ⅰ、Ⅱ应急响应负责人根据事故现场局面控制、滋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机组恢复正常运行后经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4.3.2 按《华能集团事故调查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完成机组烧瓦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整改内容等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5 注意事项
5.1 三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主值、值长,值长立即通知设备部主任、运行部主任,做好记录;
5.2 二级状态时,值长应立即通知策划部、安监部、运行部、设备部,报告主管生产副总经理领导,并组织运行人员按照规程做好机组停运的各项操作工作,做好记录;
5.3 一级状态时,值长应立即报告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并做好记录;总经理、安监部、行政部应以三个渠道的方式向上级公司报告。
6 附件
6.1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厂救援联络方式主要通过电话、对讲机和广播系统。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的联络电话为:个人的手机(参见《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联系电话》)
医务室:120
消防队:119
治安报警:110
值长电话:2600
应急车辆电话:2917, 应急车辆为厂内值班车。
厂部和部门值班管理人员的电话:见月度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