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1]37号)有关要求,乡政府决定,在全乡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推进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使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舒兰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维护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以生产、道路、消防等行业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健全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乡范围内,尤其是在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以及机械、食品加工、粮食收储经营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树立标兵企业,坚持典型带动,年内培育3户典型企业。通过以点带面,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进一步落实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既要抓经济建设和本职工作,又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检查制度和包保制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强化安监站建设,配备人员,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条件,保证检查用车和办公经费。各村委会,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3、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1、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3月初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基础上,各部门、各乡镇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和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消除死角、死面,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日常监管的主体责任,把隐患排查落实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
3、加大隐患综合治理力度。各村、相关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通报制度,在集中和日常排查监管过程中,发现依法应由其他部门督促企业或单位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调度统计工作。各村、乡关企业要如实、准确、及时填写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数据。
(三)落实推进“打非治违”任务。
1.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车辆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强化相关部门“打非”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整治不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擅自开工建设、后补办审查手续等建设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进入高危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
3.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推动治理危化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化工装置自动化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和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的监管。严格安全准入,优化布局,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监管,加强烟花爆竹仓储批发企业和经营网点治理,解决超范围、超量存储问题,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道路交通。继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以道路客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继续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降低交通违法违规率,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有效降低农机事故。
建筑施工。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开展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重点检查治理。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
消防安全。继续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
在做好上述重点专项整治的同时还要做好其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四)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任务。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载体,活化方式,全面加大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安监站要组成宣讲团,深入各行业、各类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提高宣传效果,把文件精神宣传到每个企业、每名员工。通过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发布安全警示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知识,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和科学自救能力。
2.多渠道强化安全教育。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活动,深化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推动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岗前培训等制度,企业所有新招用人员,必须经认真培训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继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推进以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各村、相关企业根据本地村、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制定重点突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将活动内容、任务措施及目标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0月底)。各村、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得到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分三个层次:一是企业自行验收;二是各有关部门分别对本行业(领域)组织检查验收;三是县政府组织对全村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统筹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各村、相关企业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全面责任,要抓紧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组织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亲自带队进行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安全基础。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安监站要组成督查组,对各村、 相关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村、相关企业要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内容落实和责任落实。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坚决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验收。乡政府将结合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建立月调度制度。各村、相关企业每月3日前向乡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村、本行业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