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为富驿的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办主任江伯龙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李国志任副组长,达兴友、雷永和、王宗焱及各行政村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电话13668334888)由江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三)“三车”(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五)农村居民及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四、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整治重点,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各行政村、
区同交警中队、安监、农机、交通部门一起,对辖区内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分布、销售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交警中队、村建、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 “三车”使用情况的清查,切实加强对相关有车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求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按照今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富驿中队要立足辖区实际,在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路口建议交通部门迅速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在不具备设置红绿灯条件的路口,区分道路等级、功能,在支路设置让行标志及减速驳;在事故多发段设置提醒或减速的标志标线,合理实施路面渠化,减少冲突点;在急弯、视距不清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在靠近居民区省道101线以及初中、五马广场、医院、粮站、等路段设置减速驳或震荡线,安装减速提示的信号、标志;在各桥梁、弯道、高路基、临水路段完善安全防护栏。东山富驿中队要会同交通部门,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和活动场所,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固定的宣传栏,结合“实施追赶跨越发展”建设,力争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每所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每个企业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要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对“三车”驾驶人和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全面开展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结合农村居民、外来人员常见的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及多发事故类型,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落实警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应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交警中队、农机、交通等部门要突出夜间、凌晨等“三车”车辆违法违规活动猖獗的重点时段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地区,组织专项行动,严查“三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载超员、不戴头盔以及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整治计划。要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落实各职能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规范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发挥其权威功能,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整治期间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各单位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建立长效共管机制。要充分整合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完善落实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与安监、交通、教育、农机等部门定期沟通的机制,适时联手开展“三车”和营运客运、非法营运“黑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有关单位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平安富驿、幸福富驿建设、安全生产百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自身检查,杜绝整治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此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强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