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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9月23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甘州区教育局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1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突出重点,深入排查,依法整治,综合治理,为学校和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并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学校教育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1. 学校安全,警钟长鸣。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努力消除各种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2. 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进一步明确和健全学校安全保卫责任体系。校(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以专(兼)职保安人员为骨干、学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治安防控组织。积极推进技防、物防等措施,使学校自我防范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3.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内重点部门保卫、门卫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措施切实可行。学校与派出所定期联系协作及快速反应机制健全。

4. 整治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的治安、消防、交通及其他安全隐患,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及周边危害学校治安、妨碍学校师生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流动摊点、违章建筑等问题得到清理和整顿,学校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5. 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警校长制度。安全防护及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师生的自我防范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镇所有学校达到“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成果基本满意。

6.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各学校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出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要追究学校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7. 建立校园安全排查制度,定期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的安全隐患。对校园内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和幼儿接送车辆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公路沿线、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线、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

三、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求

1. 校舍安全。各学校、幼儿园对于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且未能得到改造的中小学校舍,要一律停止使用;对今年新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危房,要及时封存,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2. 消防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 卫生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4. 校园及周边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充当校车。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5. 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外的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交通意外等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6. 加强对实验、实习和勤工俭学等活动的管理。各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组织纪律、交通法规及劳动防护教育,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7. 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对于重要部位要安装监控设备,按相关制度实行‘三铁’:铁面孔对安全,强化安全意识;铁手腕抓安全,规范基础管理;铁心肠保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各校要严格门卫制度,落实责任制,将责任心强的人员安排到门卫岗位。各校要加强节假日、敏感日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8. 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资质审查。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将教职员工是否具备相关岗位的上岗资格列为整治重点,加强对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格审查。要加强对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严禁教职工体罚、虐待或采用辱骂、诽谤和其他形式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防止学校教职工侵害学生事件发生。

9. 防止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各校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管制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工作部署阶段(12月1日—12月1 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意见及预案,进行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本校(园)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见附件)上报中心校。

第二阶段  学校自查自纠阶段(12月1 1日—12月2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本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中心校将对各校(园)的自检情况进行督查,并上报全镇学校安全自查情况。

第三阶段  总结验收(2012年12月21日—12月30日)。接受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检查验收。

五、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内容

(一)校舍安全

1. 是否继续使用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

2. 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能定期及时维修;

4. 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5.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二)消防安全

6.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有效;

8. 学生、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9. 学生宿舍外窗是否安装了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0. 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11. 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三)卫生安全

12. 学校医务室人员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13. 学校食堂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14. 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15. 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16. 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17. 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18. 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19. 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20.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1. 校(园)周边交通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22. 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3. 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24. 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25. 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26. 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是否设立治安岗亭;

27. 有无学校周边定点巡逻制度;

28.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

(五)大型活动安全

29. 大型集体活动是否到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备案;

30. 大型集体活动有无防止安全事故事前教育;

31. 大型集体活动防止事故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32. 一般集体外出活动(如郊游)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安全措施上有保障;

33. 集体活动是否先进行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预演。

(六)教学实验、实习、勤工俭学安全

34. 教学实验、实训场所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35. 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36. 各类教学设施、实验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7. 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或开展其他实践教学活动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

38. 学生外出实习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七)其它检查内容

39.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专门机构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40. 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有一位副校(园)长分工负责,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1. 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42. 是否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43. 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44. 有无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45. 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6. 有无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

47. 有无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是否严格执行;

48. 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49. 校园网能否防范各种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50. 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51. 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2. 有无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

53. 有无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54. 有无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55. 是否安排安全教育课程,教育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56. 是否坚持开展丰富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57. 每年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58. 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

59. 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专门的帮教措施;

60. 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有无定期保养、维护、保证安全的规定;

61. 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2. 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学生不上超载车;

63. 有无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4. 对各类违规的民办学校是否有限期整改的措施;

65. 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求,有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66. 新录用或聘任教职工(包括临时人员)时是否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67. 是否有妥善安置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的措施:

68. 是否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中心校决定成立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新军  新墩镇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任  荣  新墩镇中心学校工会主席

裴希江  新墩镇中心学校教研员

田小禾  新墩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田小禾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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