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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作者:xixi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06日

一、编制依据

1.1编制论据

110kV城南输变电工程-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10kV配网线路工程设计图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编制说明

施工项目部根据腾飞220kV输变电配套10kV线路工程设计图纸、项目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及业主项目部建设管理纲要,编制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计划等安全管理策划文件.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概况、路径

工程为110kV城南输变电工程-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10kV配网线路工程。

总路径全长:8913米,其中利用已有综合管廊敷设3345米,其中电缆隧道长629米,排管敷设长4939米,沿线共设观察井50座,分接箱环网柜基础18座,箱变基础1座,各路段详情如下:

南子午路段:路径长1845米,均利用已修建综合管廓敷设。

南二路段:路径长3000米,其中1500米利用已修建综合管廓敷设,其余1500采用排管敷设,需新规划路径管廓为南二路路中心北侧17米,设置电缆观察井17座,分接箱基础8座,箱变1座。

南三路段:路径长2969米,采用排管敷设,路径管廓为南三路路中心北侧34米,设置电缆观察井25座,分接箱基础8座。

南四路路段:路径长度1099米,其中电缆隧道长629米,排管敷设长470米,路径廓道为南四路路中心北侧4米,设置电缆观察井8座,分接箱基础2座,大开挖破路面63米,其中南子午路30米,南四路长度33米。

2.3工期要求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1月01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08月30日

2.4工程建设参与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国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3.1指导方针

预防为主,控制送变电施工作危险

强化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员工安全健康

保护环境,力求减少污染水土流失

科学管理,实现安全绩效持续改进。

3.2管理工作

3.2.1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3.2.1努力控制和消除事故安全隐患,以更大的决心、更切实有效的方法,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3.2.1以抓专业班组、抓安全技术、抓一线员工培训为重点;

3.2.1切实落实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落实技术措施,努力实现“零”事故目标;

3.3安全管理目标

3.3.1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3.3.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3.3.3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3.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网事故。

3.3.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3.6不发生群伤恶性事故。

3.3.7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3.3.8不发生群体职业病和中毒事故。

3.3.9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3.3.10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3.3.11员工100%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场前100%接受安全教育。

3.4环境保护目标

3.4.1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随意丢弃、焚烧。

3.4.2控制施工粉尘源,堆放的土方覆盖,不定时撒水降尘,保护周边环境。

3.4.3不超挖土方、不滥占耕地林地、滥砍乱伐。

3.5文明施工目标

3.5.1施工现场设置双层围档,外层用仿真草皮覆盖,再张贴宣传标语、警示标语,内层将施工范围0.8米外钢管+安全网+警示标语将其全包围。

3.5.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超2米高或深需佩戴安全带,切割作业需带防割手套,混凝土振动时需穿绝缘胶鞋与手套。

3.5.3必须遵守“工完、料净、场地清”。

3.5.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3.5.5

3.6施工现场不准

3.6.1 不佩戴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现场;

3.6.2 酒后、带小孩、带病不准进入现场;

3.6.3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班;

3.6.4 作业时不准打闹,上下抛物、违规作业;

3.6.5 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开关上需标识对应机械名称;

3.6.6 未经培训、未取得岗位证书不准操作机械设备;

3.6.7 吊装机械未经试装不准吊装,吊装时下面不准站人;

3.6.8 防火、易燃、易爆区域不准吸烟、区分摆放;

四、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要求安全文明管理组织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到人,以切实加强过程控制。

4.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组成及工作要点

4.1.1.1组织机构组成

4.2工作要点

4.2.1项目经理、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从技术上针对工程的特点提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4.2.2针对施工现场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标准。

4.2.3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2.4强化基础安全建设管理、落实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程序》。

4.2.5实行每位员工进场即与本工区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与消防协议,及时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

4.2.6明确规定各岗位相关人员其安全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责任到岗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2.7专职安全员都是持证有经验的安全人员,并坚持执行提出合理建议和纠正行动。

4.2.8所有施工人员需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每个阶段施工前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安全职责

工程开工或重要作业开始前,应明确各有关人员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职责。

4.3.1项目经理

4.3.1.1作为项目部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职责,直接领导项目部的工作。

4.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得到落实。

4.3.1.3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4.3.1.4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1.5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3.2技术负责人

4.3.2.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4.3.2.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特点,主持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3.2.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3.2.4项目工程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和公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5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安全操作工艺、规程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施工中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4.3.2.5主持安全设施防护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

4.3.2.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3.2.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的措施及意见。

4.3.3安全员

4.3.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4.3.3.2安全员在管理安全生产时,所遵照的执法依据核心是“一标准四规范”和公司颁布的本工程安全生产规定,所谓“一标准四规范”是指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JGJ76-91《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3.3.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做到落实到位。

4.3.3.4经常检查所管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尤其对施工中的重点、特殊部位更要强化检查、落实措施。

4.3.3.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理班组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4.3.3.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4.3.3.7对施工现场架设的设备、围档、堆放的材料等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3.8为了更好执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完成公司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质安员必须认真学习“一标准四规范”,并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JGJ59-99新标准贯彻工作的排头兵和模范执行人。

4.3.4工作负责人

4.3.4.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3.4.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防护意识和自保能力。

4.3.4.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蛮干。

4.3.4.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部门。

4.3.4.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上岗安全教育,杜绝不满年龄的童工和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作业上岗。

4.3.4.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3.5施工人员

4.3.5.1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措施,不违章作业。

4.3.5.2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具及防护用品,坚持班前进行检查,不动用他人的机械、工器具。

4.3.5.3本人对不熟悉的机械、工器具未经操作训练不得操作和使用,不动用他人机械、工器具。

4.3.5.4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所要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安全警告标志的区域切勿进入或特别小心。

4.3.5.5坚持文明施工,下班前一定要做好现场清理,做好工完料清尽场地清。

4.3.5.6爱护现场安全措施,不得乱拆、乱动,不得将设备、材料等堆放在施工通道上,保持施工通道畅通。

4.3.5.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安全工作建议,揭发不安全因素,为安全多做工作。

4.3.5.8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越级反映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发现险情时,有权先进行处理后,再向领导报告。

4.3.5.9发生事故的本人或发现他人造成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或有关部门,并积极抢救伤者,防止扩大事故,提供事故责任。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要求

5.1开工条件

5.1.1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四措一案》编制完成,并经审批批准。

5.1.2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已报审并通过批审(土方、模板、钢筋、混凝土等)。

5.1.3人员已经三级教育培训并考试通过。

5.1.4工程员工相应保险已购买。

5.1.5相关资料已经监理、业主确认审批并备案好。

5.1.6市政、园林、渣土方面手续已办理好并备案好。

5.2进场前

5.2.1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未履行签字确认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5.2.2每天上班前开班前班后会,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未参加站班会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5.2.3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送外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5.2.4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当班不适者不得进入工地。

5.2.5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新入场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禁参加施工作业。

5.2.6不熟知本岗位上的安全职责,不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不熟悉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不得上岗。

5.2.7根据实际需要为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5.3围栏

5.3.1施工现场设置双层围档,外层围档由方钢焊接成的2.5米以上的铁围档+48钢管固定,外层用仿真草皮覆盖,再张贴宣传标语、警示标语,将施工现场全包围,活动门处立警示标示语,

5.3.2第二层围档由Φ48钢管+安全网+警示标语,立于坑口约0.8米外,高1.2米,将坑口全包。

5.3.2 在围栏上张贴安全、文明、环境等方面的宣传标语、标识,适当位置处设标牌,示出安全警示牌、警告标志齐全、规范、醒目。

5.3.3非当班或本区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第二层围档内。

5.4 材料、器具堆放

5.4.1 必须放置在第一层围栏内,按分类、整齐摆放,易燃物品旁边放置灭火器;

5.4.2 沙、石、水泥等堆放需备用防淋、防尘措施;

5.4.3 堆放尽量不超过1.2米高,远离坑口。

5.5土方开挖

5.5.1基坑应根据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放坡及支护,基坑边0.8米外应及时做好围护,高于1.2米,并挂好安全网和警示标志,夜间应挂置红色警示灯,以防止人员坠落。

5.5.2开挖出土方应按总体布局进行集中堆放并覆盖防尘网,不能堆放在非规定的区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绿化植被、水系统,基坑边堆放土方应离基坑边1.2米以上,且不得超过1.5米;

5.5.3现场挖掘的土方及时运输走,回填土方需堆放在指点位置,并覆盖防尘网与适当的洒水防尘,雨天需关注防止土方污水流出围栏外,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5.4施工中应做好排水工作,不允许场地内积水、泥泞不堪,泥泞不得带出施工现场;

5.5.5 做好施工临时用电的架设,不准线路拖地,浸泡在水中,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

5.5.6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手续上规定的路线行驶,并将渣土运输到指点场所(玛河垃圾场),同时雨天不得外运渣土,以免车轮夹带到道路上。

5.6 模板

5.6.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5.6.2当班员工有身体不适的不得进行高空作业。各类机械不得带病作业,每天应经试运行后,方可施工。

5.6.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5.6.4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5.6.5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5.6.6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6.7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废模板、脱模剂。

5.6.8拆模为先支后拆,后支先拆,从上至下拆,不得上下同时拆模。

5.7钢筋

5.7.1对新入场钢筋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钢筋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教育,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7.2钢筋在制作、绑扎、安装完毕后,必须做到活完料尽,脚下清,如发现一次未清净的,并及时清理到指定位置。

5.7.3在超过两米以上绑扎时,必须铺设架板和做临边防护。

5.7.4钢筋一般采用下垫上盖,以防止雨雪浸湿钢筋导致生锈,锈水污染土地和水源。

5.7.5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5.7.6非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操作钢筋加工设备。

5.7.7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5.7.8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7.9加工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接零,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5.8混凝土

5.8.1施工前对所有人员进行混凝土浇注的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人员签字。

5.8.2泵车后台及机械臂下严禁站人,支撑点必须合理牢固。

5.8.3振捣棒操作人员、拉线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鞋,带绝缘手套,以防触电。

5.8.4泵车设备放置离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布料杆上空不得有架空线,树木、建筑物等,有则进行回避。

5.8.5浇筑深基础混凝土前和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基坑边坡土质有无崩裂塌的危险,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浇灌人员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5.8.6作业前,必须设置施工前方50m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或栅栏,严禁非作业车辆进入。

5.8.7运料车在倒车时,要有专人指挥,确认车辆两旁无人,车尾人员在安全范围内;卸料时,现场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人员站位必须站在卸料点5m以外距离。

5.9电杆

5.9.1施工班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安全生产禁令》(凭票工作、凭票操作、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挂牌装遮拦、现场交底)。

5.9.2立、撤杆工作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讲时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进行施工应设专人看守。

5.9.3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杆顶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抢收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线应拉好,不得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5.9.4吊车组拆杆,吊车臂和重物下不得有人,吊点适当,吊车转臂时,防止吊车及吊件伤人。

5.9.5上杆前检查登杆工具及脚钉是否完好。

5.9.6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袋,工具、材料用小绳传递,地面应设围栏。

5.9.7传递物件需捆牢固,应使用绳索上、下传递,地面作业人员始终监视物件的传递情况,及时躲避落下的物件。

5.9.8使用前检查绳索、抬杆、绞磨,钢绳,抱杆,禁止使用承力部够或断股绳索,禁止使用承力不够或被虫蛀的抬杆。

5.9.9正确使用工作票、认真执行工作许可、间断、终结制度 。

5.9.10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断开后,有施工负责人安排专人在现场守护,并在现场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5.9.11验电前选择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并检验验电器性能有效,验电时正确操作并有人监护。

5.10放、紧线

5.10.1认真执行施工作业票制度,使“三交三查”落实到实处。

5.10.2高空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戴安全帽,扎腰绳,穿胶鞋,系好安全带,并强调使用双保险。安全带应拴在横担主材上,不得拴在瓷瓶串上。工具及材料严禁浮搁在塔上,以防落物伤人。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严禁抛扔。

5.10.3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天气严禁施工(5级风以上)。

5.10.4放线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或线弯内角侧操作,导地线卡住时处理必须使用工具并不得站在线弯内角侧操作。

5.10.5附件安装采取措施防止感应电伤害。相邻两相不得在同相安装,作业点垂直下方不得有人。重要的跨越塔上安装附件应采取加挂钢丝绳套的方法,防止导地线坠落。

5.10.6所有人员不得跨越即将离地的导地线,不得站在悬空导地线的下方。

5.10.7施工人员衣着灵便,穿软底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工作。

5.10.8需要停电的线路或设备只有得到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

5.10.9吊挂绝缘子串前,应检查绝缘子串弹簧销是否齐全、到位,吊挂绝缘子串或放线滑车时,吊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5.10.10线盘架应稳固、转动灵活、制动可靠。线盘或线圈展放处应设专人传递信号。

5.10.11线盘或线圈接近放完时,应减慢牵引速度,并提前做好导线临锚准备。

5.10.12施工时应遵循“先接地、后工作”原则。

5.11电缆敷设

5.11.1吊装前先要检查所有的吊装机具是否有损坏,有破损的工具禁止使用。吊装工作必须要有专职起重工指挥,并且具备起重工操作证。作业区域内要用警戒绳围住。

5.11.2吊装过程中,禁止人员在吊装区域内来回走动,电缆盘下禁止站人。

5.11.3电缆敷设时,要检查电缆支架是否牢固。电缆盘是否摆放正确,防止电缆盘倾倒伤人。

5.11.4电缆敷设时,要保证场地内没有障碍物和地面上没有尖锐的物体。

5.11.5使用牵引机敷设时,要注意对电缆盘的监护,防止受力过大被拉倒伤及人。

5.11.6参加电缆敷设的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

5.11.7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必须要办理相应的作业票,没有作业票,就不能工作,并且设专人监护。

5.11.8 监护人必须在现场监督,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并且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5.11.9电缆井出入口,不得有障碍物,应该保证畅通,以便于及时疏散人员。

5.11.10天气的炎热,在电缆井内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人员轮换作业,要防止人员中暑,每人分发必备的防暑降温药。若有人员感觉不舒服的,旁边的人应及时和外边的人员联系,及时把人员带到井外休息处。

5.12高空作业

5.12.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执有特种作业证件,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5.12.2 在作业区域划出禁区,设置围栏进行封闭,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高空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5.12.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杆、脚手架、挑梁、支撑等处攀登或行走。

5.12.4空作业所需料具、设备等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且堆放平稳,禁止超负荷。

5.12.5工具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放和在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5.12.6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5.13临时用电

5.13.1在指定的地点接入施工用电系统,并全权负责连接点以下的电气设备保护和人身安全,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13.2电气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5.13.3施工电源设施配套,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接线整齐、美观。

5.13.4配电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上锁。

5.13.5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布置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5.13.6接零、接地保护: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或保护接地系统,接地、接零系统严禁混用。

5.13.7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用电器。

5.13.8严禁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5.13.9任何机械检修等必须断电进行。

5.14焊接作业:

5.14.1严禁在带电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密闭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

5.14.2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工作。

5.14.3各类气瓶使用、存放场所、距离等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设施牢靠、美观。

5.14.4 焊接设备必须接地接零良好且有效。

5.14.5必须执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使用。

5.14.6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

5.15施工机械设备

5.15.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人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5.15.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按照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5.15.3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15.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

5.15.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5.15.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15.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机械作业人员可看到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纺信号。

5.15.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子,用钢丝绳子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5.15.9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5.16有限空间

5.16.1在有限空间外面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16.2有限空间人孔必须有井字罩并加盖,因操作原因不便加盖的要有防护栅栏。

5.16.3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5.16.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能少于3次。

5.16.5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明确管理、作业负责人、监护、作业、检测人员的岗位安全职责。

5.16.6作业前,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5.16.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5.16.8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具;应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

5.16.9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通风、照明、个人防护用具和应急救援设备,并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作业人员能够正常使用。

六、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及办法

6.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6.2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施工队的队长负责,三级管理由施工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

6.3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6.4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对技术复杂、施工危险性大、易发事故的施工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原则,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或专项进行书面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6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6.6.1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新工人上岗、工人变岗和改变工艺等进行培训教育。

6.6.2对从事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新工人(含民工、临时工)、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进行培训不准上岗。

6.6.3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5306-85号文件规定执行。经过培训考核,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经获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专人管理。

6.6.5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同时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7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要确定检查日期及参加检查的人,每周进行一次,作业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员不定期巡视检查工作。在施工准备,施工间歇、采取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都要增加检查次数,并由领导带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六定”的原则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8事故报告制度

6.8.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人身安全、工程安全、工程质量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施工。

6.8.2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报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8.3若有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停工整顿,查明事故原因。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能消除时,不能复工。

七、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实施纲要

6.1安全防护的主要对象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垮塌、触电、交通、设备事故、防火、防爆。除需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外,还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才能防患于未然

6.2防高处坠落

6.2.1根据作业种类选择合适的安全带,凡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6.2.2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及楼面、外架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护,深度超过2m 靠近人行道的必须设防护栏杆,夜间设红灯示警。

6.2.3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应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因工作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行措施。

6.2.4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作业时,上下层间应隔离。

6.2.5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禁止二个人同时上梯作业。

6.2.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6.2.6严格按规定选择杆件、零配件,按规定与构筑物连接,铺设脚手板,支设安全网和设置防护栏杆及马道。

6.3防物体打击

6.3.1地面作业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工具袋内;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禁止乱丢任何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

6.3.2垂直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3.3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6.3.4各类施工、加工机具自身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5拆除时要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设置警戒范围,自上而下地拆除不许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6.4防止垮塌、防触电

6.4.1基坑开挖进行开挖及刷坡时应严格注意土石方是否进行夯实防止垮塌。

6.4.2施工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6.4.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为:1KV以下为4m、1~10KV为6m。实际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增强屏障,并设醒目的警告标志。

6.4.4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的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距离不得小于2m。

6.4.5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如引入的电源为三相五线制时,在引入的第一级开关的零线端子处,做好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同时从重复接地处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6.4.6施工配电系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箱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符合GB6829—86标准)。

6.4.7导线穿坑、 棚或过路时应穿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扯把线等。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他方共用一供电系统时,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严禁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接零。

6.4.8工具房照明及施工用移动式照明采用低压安全电源。

6.4.9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对于容量大于5.5kw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6.4.10低压干线的架设、配电箱、熔丝等  要根据现场条件,依据规程规范进行布置,应设在干燥、通风、操作方便及常温场所,露天应有防雨设施。

6.4.11施工周期较长,用电设施较多的工程要有电气设计。

6.4.12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类电动工具,并装额定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作保护接零。露天潮湿场所金属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6.4.13电焊机一、二次应用接线并加罩防护,二次线应用线板、线鼻子接牢,露天存放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6.4.14潜水泵、水泵、打压泵等均应有保护接零。

6.5防火、防爆

6.5.1空气压缩机空气泵的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温度表、电流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常,空压机应由有证人员操作。

6.5.2气瓶应有防震圈、安全帽,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并有防火防爆措施。

6.5.3可燃与助燃气瓶安全距离应大于5m,与作业距离大于10m。 4.施工现场生活用锅炉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6.6防设备、交通事故

6.6.1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线路设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起重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安全限位装置齐全有效。超限吊装设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6.6.2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严禁横吊,以免倾翻。较大型设备的吊装及场地窄小,障碍严重的起重作业要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要可靠详尽。

6.6.3各种起重机械按规范规定配备可行有效的安全装置。

6.6.4严格遵守“十不吊”:

6.6.4.1斜拉斜挂不吊;

6.6.4.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

6.6.4.3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6.4.4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6.6.4.5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物不清不吊;

6.6.4.6吊件带棱角、缺口无措施不吊;

6.6.4.7吊件上有人或添置物不吊;

6.6.4.8吊件埋在地下、重量不清或未采取措施不吊;

6.6.4.9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

6.6.4.10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6.6.5起重吊装设专人指挥,指挥工具、信号统一。

6.6.6施工时应设置交通指挥岗、并作好及时清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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