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关于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 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2年内完成”的要求,为贯彻执行两个《通知》精神,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特制订郑新鑫盛(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重要性
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井下瓦斯、CO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为煤矿安全管理和避险救援提供决策和调度、指挥依据;通过建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煤矿入井人员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情况,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及时有效避险;通过建立救生舱、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井下灾害突发时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空间;通过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确保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通过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变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通过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实现井上井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为防灾抗灾和快速抢险救灾提供准确信息。建设完善煤矿“六大系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安全发展理念在煤矿安全生产上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两个《通知》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速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加强对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段艳龙(总经理)
副组长:严 和(安全副总)
梁纪增(生产副总)
阴广辉(机电副总)
成 员:赵松贤(办公室主任)
李改名(通风科科长)
魏发展(机电科科长)
魏新乾(调度室主任)
王 乾(安全科科长)
刘松杰(生产科科长)
徐华兵(采煤队队长)
吕国卿(掘进队队长)
领导小组在安全科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王乾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落实各大系统及具体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化和方案,明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
3、要建立投入保障制度,提足用好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建设进度。
4、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工作目标
(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立三级紧急避险系统,一要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为灾变发生后人员快速脱离灾害影响范围或到达安全避灾地点提供支持,构成井下第一级紧急避险。二要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区域设置移动式救生舱或建设临时避难硐室,配备一定数量的食物、饮水和呼吸支持系统,使逃生人员能够就近快速进入安全环境紧急避险,构成煤矿井下第二级区域避险。三要在采区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车场建设固定式避难所,利用贯穿岩层达到地面的钻孔或井下自生氧装置以及压风、供水、通讯等系统为避难所内持续地输送氧气和洁净水,实现通讯、环境监测等功能,具备最可靠的等待救援能力,为整个采区或矿井避灾人员提供应急避难空间,构成煤矿井下第三级避险。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四)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五)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必须满足用水量要求,并设有备用水池;供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按规定间距要求装设三通及阀门;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六)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井下通信系统,并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安设电话。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另外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四、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时间安排
2011年年底前要把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系统五大系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达到规定要求。到2012年要把紧急避险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到2013年六大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发挥其作用。
五、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
1、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制度。
2、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3、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
4、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联合应急演练。
5、赋予生产作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6、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