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4亿人。据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例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例将提高到28%左右;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自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问题,关注之重、密度之高、规格之高,其核心论断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育、就业、养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这是新时期老年健康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和应对措施。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等13家部门联合制定了《“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等。面对我国人口老龄阶段保持身体和精神的健康以及良好发展状态,老年人安然、和谐、有尊严地度过老年阶段,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健康养老问题,我国还需要加大应对老龄社会到来的充分准备,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老龄观
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剧被很多人看成是“大问题”。其实,“老”是一种人生常态,也是社会常态。它不应该是“问题”,而是“议题”,值得全社会关注和面对。人人向老而生,我们应该学会如何“与老共处”,积极面对老龄化社会,帮助老年人和未来的老年人实现积极主动的健康享老。宣传推荐联合国的年龄划分标准。
二、立法先行建立高龄者医疗保险或长护险
为应对高龄化(90岁以上)背景下老年人医疗保险的特殊需求,制定《高龄者医疗保障法》/《高龄者长护险》,实施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特别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不同省市、地区、行业或企业的做法不尽相同,因此发展极不平衡,存在着医疗费不合理支出或大量浪费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高龄者的医疗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特别是农村高龄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得到基本满足。通过统一立法,利于尽可能好地解决这些矛盾。
三、重视老年学教育和科学研究
2015年2月笔者提出在高等医药院校设置老年医学、老年药学专业和老年护理专业,在综合性大学设置社会老年学必选课。加强老年基础医学理论研究。建立跨学科老年生物科学研究中心,利用高新科学技术为老龄化服务,包括老年医疗生物用品以及医疗新技术,如低侵袭性的低温医学、肝肿瘤的冷冻治疗、冷冻保存自身红细胞和血小板在心血管外科中的应用等新技术的临床应用,为健康养老提供更多可能,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018年5月18日,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北京医院揭牌,迈出可喜一步。老年教育和科学研究,我国处于较滞后地位,应是下步工作重中之重。目前高等医药院校设置老年医学、老年药学专业和老年护理专业,在综合性大学设置社会老年学必选课仍未落到实处。建议教育部门积极推进。
四、加强对老年期健康生活的指导
国家引导社会有关部门重视对老年人膳食结构的指导,科学宣传的膳食指南,发展健康食品和保健品,减少营养过剩、营养缺乏和不平衡引发的疾病;实施和推进各项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和文化活动,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咨询,帮助老年人确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自我心理调适,提倡老年人要自尊、自信;发展为老服务产业,满足老年人对设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促进健康老龄化,对于减轻国家和家庭负担,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五、构筑健康养老的和谐社会
在社会各成员权益得到兼顾的前提下,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文化,使全社会成员认同:老年人过去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做出了贡献,作为公正回报,社会应向老年人提供支持;老年人作为脆弱群体,应当得到社会更多的帮助,使其融入社会发展,跟上时代步伐;老年人不受年龄歧视,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老年人的重大政策,要吸收老年人的合理意见;以不伤害、有益于人、尊重人和对人公平的社会伦理准则构筑健康养老的和谐社会。
六、把健康促进作为系统工程
从日常生活方式和行为入手,对老年人加强健康倡导、健康促进和健康干预;开展重点人群预防和疾病的监测。政府和社会通过各种大众媒体和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消除各种恶意和无意地错误消息传播;加强老年期健康教育,重视老年病的预防、康复,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能力,减少伤残和依赖;延长健康期、缩短带病期和伤残期。这是关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问题,关系到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社会整体生态的战略问题。将健康知识的传播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纳入国民基本教育,促进全人群健康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把健康人群带入到老龄化社会是促进健康养老的根本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