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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2日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管理处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四)检查的基本内容

  1、存放地点,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2、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3、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消防器材及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5、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四、定义(无)

  五、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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