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分类、分堆贮存,并挂出标签,标示名称、危险性和预防措施。
(2)剧毒物品必须在专用库存放,专人保管。
(3)严禁与无机氧化剂同库存放。
(4)不得与硫酸、硝酸等强酸同库存放。
(5)对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同库贮存。
(6)苯类与醇类不能同处存放。
(7)严禁露天存放。
(8)库房内严禁试验、串倒换桶、焊接动火、整修、分类等危险作业。
(9)发现包装破损、渗漏,要及时报告主管,同时做好安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