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那么要防止事故发生,也应从这三方面去考虑,在现有科技发展水平下,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条件、产品性能等客观条件无法改变的前提下,也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我们要想防止事故的发生,只能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两方面采取措施来杜绝事故的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都是由人的原因造成的,人的原因除了心理、生理缺陷外,更重要的是知识的缺陷,所谓的“无知无畏”,因知识缺乏无法预测其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才敢于为所欲为。作为一个人来讲,“有知识”是相对的,“无知识”是绝对的,要想根本上改变“无知识”的现状,只能通过加强培训才能达到。提高人的认知能力和素质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培训,培训是安全发展的第一道防火墙,只有掌握知识,充分预防,才能安全发展。
多数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显示,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大多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我们想问培训到底是不是起到了安全发展的第一道防火墙的作用呢?为何企业上至领导干部,下至一线的员工进行了这样、那样的多种培训,持有多个培训机构的培训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但还是无法摆脱事故灾难的降临呢?
实际中我们很多的培训是怎样做的呢?多少培训仅仅是为培训而培训,应付上级检查呢?多少培训又是为了做好表面文章,事故发生时作为企业推卸责任的依据呢?这都是值得每一个安全工作者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的培训到底是怎么做的?我谈谈个人的看法。
我们就拿从业人员的培训来举个简单的例子,《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我们仔细“回头看”一下仅对这一条我们做的是否到位,就可知培训为什么还没起到安全发展的第一道防火墙的作用。
二十一条第一层含义是:“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我们可能对从业人员都进行了培训,但是否保证他真正“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我们的培训讲师自身是否熟知每一道操作工序的安全知识呢?如果培训讲师自己都不具备必要的、全面的知识,如何达到培训的目的。如何来解决“必要的”的问题,值得每一位管理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