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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装修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2日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工期较短,多数工程只有几个月,甚至更短,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出现疏漏,因此对内部装修工程消防监督检查,要要快、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装修、施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同意,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对申报装修审核的消防工程,消防部门应提前介入,跟踪监督服务,及时掌握施工进度、材料的可燃程度、隐蔽工程状况、防火阻燃处理等重要环节。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同意,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开业以及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严把审核、施工检查、竣工验收、使用或开业前消防检查关。内部装修工程消防火灾隐患的遗留大都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阶段,因此要严格把好这两个环节。一是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除《建规》、《高规》规定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5)是对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的主要审核依据,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是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又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四是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因电气设备及其线路故障而引起的火灾占相当的比例,主要是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施工过程中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完善各项防火措施。有了《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业主未必照此执行。在施工过程中,有的不按经消防审核同意的设计图纸施工,擅自更改、砍掉或减少消防设施设备,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有的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在一些隐蔽工程上做手脚,造成很多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严格装修施工的中间环节,至关重要。

    竣工验收时,要认真对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审核意见以及竣工图纸,进行逐项验收,检查所有的施工资料,特别是对装修材料的送检情况、隐蔽工程的记录,消防设施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实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这样才能使大量的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起到积极的遏止作用。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多数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不了解消防建筑审核工作的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有的错误地认为土建工程已审批,室内装修工程不需要审批。因此,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对于做好建审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消防法》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违法行为,必将承担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的法律责任”。我们应把这些相关的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促使单位、广大群众树立起“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义务。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培训上岗制度,通过培训,使之了解、掌握、理解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对装修设计人员、建设单位负责人要侧重于相关内部装修工程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对施工技术人员要侧重于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操作规程的培训,结合典型火灾、违规违章案例,教育启发他们。消防部门要帮助装修和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对施工人员和临时招募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使内部装修工程相关人员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自觉遵守意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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