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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9日

临时房验收制度

一、活动房搭设验收应根据《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试行)》(DGJ-114-2005)规范要求进行分期验收。
二、活动房搭设分包单位必须是专业分包,有专业资质证书。
三、活动房搭设必须具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并有设计单位总工程师签名认可。
四、活动房安装要具备安装标准,节点详图和材料说明(包括产品质保书)等资料,保证活动房结构牢固。
五、现场活动房安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六、对现场安装的活动房须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并由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七、台讯季节必须对活动房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采取疏散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活动房管理制度

1、活动房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
2、活动房的搭设及拆除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施工。
3、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对活动房的屋面应有防台风加固措施。
5、在活动房使用过程中,必须派安全监控责任人对活动房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及时进行整改解决问题。
6、任何人都不得在使用过程中作出损坏活动房的行为。
7、各项目部必须有活动房应急预案,并进行活动房倒塌事故演练。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程序,有效控制因危险作业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的安全策划中应结合工程特点准确的确立项目工程的危险作业范围,制订危险作业范围控制措施,并编入安全保证计划内。施工中指派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监控记录要反映出监控的全过程。对不安全设施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有控制措施和纠正验证结果。
二、凡大型机械装拆、高空作业(无防护时)、悬空作业、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时)、动火作业、大型构件吊装作业、吊篮作业必须列入危险作业范围。
三、危险作业前,作业班组必须先申请并经过相应作业的审批人员批准,领取危险作业许可证。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危险作业部位的监控人员应经过项目部专项培训方可上岗,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六、危险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危险作业监控员安全职责

一、检查危险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用明火的动火证,危险作业许可证。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是否符合上岗及作业要求。
二、检查监控范围内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登高设施是否牢固。施工机械有无损坏,动火监护是否落实,有无违章现象。
三、监控员在工作时间内应自己所监控区域或积极进行巡视检查,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四、在作业人员未开始工作前,监控员必须对场所先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督促整改。
五、作业人员工作完毕离开后,监控员要做复查,检查有无遗留火种,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有无复原。脚手架搭设是否收头,电源是否切断等,确信无安全隐患后方能离开。
六、发现违章违纪必须进行制止,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可实行经济处罚。对不服指令的违章人员有权责令停工。并可向项目经理提出清楚出本项目部的建设。
七、对施工隐患应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八、当天的监控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规定

一、目的:规定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项目。
二、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在用的机械设备。
三、修理资格:
1、参加机械设备保养和修理必须由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操作的人员进行。
2、保养和维修的设备,由原则上由机管员组织进行,也可由第三方修理。
四、保养和修理内容:
常用机械设备按保养和检修内容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及特别保养。
1、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依据保养规程进行的日常保养,亦称例行保养;
2、二级保养:定期保养,由机管人员依据保养规程进行保养,一般每月一次;
3、特别保养:由设备专业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到我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称为特别保养,由公司设备负责人联络维修及保养事宜,并要求维修单位提供维修资质证明等相应的资料,维修及保养内容需记录在案。
五、项目部如需大修,需制定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安排实施。每次定期维修保养后,必须经公司和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本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规定仅作公司纲领性文件,各项目部应参照《建筑机械技术保养规程》执行,也可根据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参照各自机械说明书实施。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派专人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有损坏的必须马上上报并进行更换,杜绝现场存在长期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
四、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恶意的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恶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格的处理。
五、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各班组进行一次关于安全防护设施的全面的教育,提高各班组保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意识。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专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挂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办【2005】89号文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3、各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4、各项目部应留有建设单位经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备案证明以及按约定时间节点、数量,用途支付费用的划拨凭证。
5、各项目部要单列并留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表》清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记录及清单内容的现场执行情况记录(含计划及具体实施记录情况)。
6、各项目部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资料(包括采购发票:可以为复印件)要另行成册管理。
7、公司财务部对每个项目的安全措施费发票应成册管理,便于部门复印使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一、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文件和分级督办机制的通知》(沪安委办[2008]15号及沪建安质监[2008]第42号和沪建安质监[2010]第86号文件的要求,项目部每月15日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并网上申报,并上报项目上级单位和公司,每季度的20日前进行情况统计上报上级单位和公司,公司每季度20日前上报市总站。对受监安监站、公司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整改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项目部监理进行复查,公司整改单则回复公司,并做好记录,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及文件台帐。
二、项目部必须进行每日、每周、每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并有纪录,检查隐患要全面,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1、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机械设备;对塔吊、施工电梯、施工员、安全员、机修负责人,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用电;对现场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施工员、安全员、电工、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4、安全设施;悬挑脚手架、临边围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员、安全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个人防护用品;对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其他:各方面安全进行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问题,进行实行“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落实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治理资金等;使安全问题解决,隐患消除。
         
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品库房、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木刨花、废弃物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二、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三、要派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
四、对已损坏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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